广东:关于公布2015年6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通知
粤考院办〔2015〕71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
我省2015年6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评卷工作已全部完成,现将考生考试成绩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成绩公布
2015年6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我院统一公布。考生考试成绩以我院统一打印的成绩单为准,并由各市、县(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通知考生本人。请各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于7月3日下午登录省教育考试院FTP站点下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成绩数据。领取考生成绩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事项可与我院信息管理处联系。从7月3日12:00时起,我院将通过相关网站和电话(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向考生公布成绩,具体查询方式见附件1。
二、考试成绩复查
(一)申请复查。考生如对本人当次考试成绩有疑问,可在7月10日前携带准考证到所在中学或当地县(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提出复查分数的书面申请,并填写《2015年6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成绩复查申请登记表》(见附件2),逾期一律不再受理。复查内容为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答卷是否漏评,答卷扫描是否准确,不涉及评分标准掌握的宽严问题。
(二)输入信息。各市、县(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需指定专人负责考生申请成绩复查工作,并于7月10日17:00前登录http://www.ecogd.edu.cn/xyspzb/,选择数据维护菜单栏下的考生复查功能,将申请查分的考生资料按要求输入到省教育考试院的数据库中。县(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登录系统的用户帐号、密码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系统用的帐号、密码相同。
(三)复查及结果反馈。我院于7月15日前组织复查。复查发现成绩有误的,将予以更正,更正后的成绩由各市、县(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通知考生本人。复查成绩无误的,我院将考生名单电子文档反馈给各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由各市通知考生。申请查分的考生也可于7月15日12:00起登录广东教育考试服务网(www.eesc.com.cn)“服务之窗”栏目,打开“成绩复查”,点击“2015年6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复查结果查询”查询复查结果。
三、考试成绩保管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高校招生录取依据之一,考生成绩证明将在高考时存入考生档案。各中学要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及时发放给考生本人。考生须妥善保管本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遗失不再补办、补发。
附件:
1.2015年6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查询方式
2.2015年6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成绩复查申请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