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考5年后"变样":3+3多个科目将可"一年两考"
语数外+3门自选考试科目;考试科目组合不分文理科;多个科目一年有两次考试机会
五年后,高考同时选考“史地生”或者“政物化”的新型“全能学霸”将会大批诞生!
羊城晚报记者3日从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获悉,经教育部备案同意,广东省人民政府日前颁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确定了广东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整体规划和基本框架,明确了改革的五大任务和23条具体措施。
考试招生制度单项改革从2016年陆续展开,2018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2021年高考实行新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届时广东高考将取消文理分科,采取“3+3”的全新考试模式,基本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
羊城晚报记者王倩通讯员粤考宣
现读初一学生将首吃“螃蟹”
“实施意见”明确,广东省2018年将出台高考综合改革方案,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新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新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2021年高考开始实行新的高考改革方案。高考综合改革具体方案将在2018年制定并公布。
其中最重要的改革内容,便是考试科目的设置,这将彻底改变广东高考的面貌。
“实施意见”对此已明确了改革的方向,即实行“3+3”考试模式,也就是实行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加3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考试的方式。3门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所报考高校的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考试科目组合上不分文理科。
其中语文、数学、外语科目分值不变,每科满分150分。
教育主管部门对于本次改革预留了足够长的过渡期———现在在读的高中学生以及2016年、2017年入学的高一学生仍执行目前的高考方案,考试科目、内容和方式不变,从2016年起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统一高考科目使用全国卷。
也就是说,5年后参加高考的学生才将面临新的考试模式,而这批学生目前绝大部分应该在读初一。省考试院提醒,在实施新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前过渡期,各中学和考生要按照要求安排好教学和备考工作。
多个科目将可“一年两考”
近年来,各地教育主管部门一直在探索如何增加考试机会而又减轻考生负担的办法。为减轻考生集中应考的压力,改变“一考定终身”的弊端,未来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和统一高考的外语科目,将创造条件为考生提供两次考试机会,由考生结合自身实际选择参加考试,并选择最好的成绩使用。
据了解,从2009年开始,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就已向考生提供1年2次考试机会,现在,随着学业水平考试正式成为高考科目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将真正拥有一年两次的“高考机会”。
以往,学业水平考试的主要作用是“引导学生全面发展,不要偏科”,考试成绩仅以A、B、C、D四个等级划分,成绩只用于不同批次录取时的“准入资格”,只要都达到C级,就获得一本院校的录取资格,考试难度也仅是“中低难度”。而未来推行的“3+3”考试模式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在总成绩里占比将大幅提升。
省考试院表示,学业水平考试将会分散安排在各学期进行,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同一个科目两次参加考试的机会,计较好成绩为最终结果,可以减轻学生“一考定终身”所产生的心理焦虑和精神负担。
今年起逐步取消高考录取批次
一直以来,考上“重本”、“一本”院校成为不少考生的奋斗目标,而填志愿和录取时,复杂的批次也常常让考生、家长忙中出错,造成遗憾。此外,批次的划分使得院校间的自由竞争被人为割裂了,学生的选择空间也被压缩。
为此,“实施意见”明确2016年起将创造条件逐步淡化和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据了解,广东省从今年起已经将原第二批本科A类及B类两个招生录取批次调整合并为“第二批本科批次”。而今后将继续逐步减少和淡化“录取批次”。
综合素质评价要看“活生生的人”
广东还将进一步完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继续深化基于高考的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改革。
省考试院表示,考试成绩主要反映学生的认知水平,不能完全反映学生的行为表现,也不能完全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把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的情况结合起来评价和选拔人才,方式更加科学,有助于扭转单纯用考试分数评价学生的做法,促使人才评价和选拔从“只看冷冰冰的分,到关注活生生的人”。
据了解,2012年,广东省在南方科技大学试点进行基于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模式招生改革,即在学校录取的标准中,高考成绩占60%,学校测试占30%,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占10%,简称“631”录取模式。近几年,上海交通大学、中国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西交利物浦大学、北师大—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等高校先后参与了这项改革。从改革试点的情况看,“631”录取模式在人才选拔、促进学生成长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实施意见”明确,广东将逐步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和多元化的人才选拔机制。省教育厅将于2016年制定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的具体实施方案。
明年增语数英“高职通道”
广东将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高职院校考试招生逐步实现考试的内容、形式、时间安排和录取与普通本科院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2017年广东省将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增加语文、数学、英语3门考试科目,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自愿选择报考,并以此成绩作为报考高职院校“文化素质”的成绩;2018年启动新的高考方案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招生改革。高职院分类考试方案由省教育厅制定,考生报考办法将在高职院校分类考试专项改革配套文件中予以明确。
省考试院表示,此举是为了让学生尽早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育,使部分学生从过重的课业负担中解放出来。
破解中小学“择校难题”
此外,“实施意见”还提出,对中小学招生制度进行系统设计、统筹规划,通过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办法、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制对口招生、积极推进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为依据录取高中阶段学校新生等有力措施,改革完善中小学招生制度,引导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破解中小学择校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