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长安大学国防生分省分专业计划

2016-06-20

  长安大学武警国防生专题页面:http://gfs.chd.edu.cn/

  报考要求:

  录取批次:提前重点本科批次(国防生)

  录取要求:

  1.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2.年龄在17周岁以上(截至199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20周岁以下(截至199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参加由当地省军区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的政审、面试和体检,达到【非指挥类】合格标准。(有关细则请参阅《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4.只招收理工类男生,学制四年,毕业后到武警部队服役。

  报考与录取:

  被录取的考生及其担保人(监护人)必须按规定签订《国防生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

  新生入校后,由驻校选培办对心理、身体健康等情况进行复查复审,合格者经武警部队参谋部审批后,正式确认国防生资格,开始享受国防生奖学金;不合格者,按照军队和高校有关规定予以分流。

  待遇与义务:

  确定国防生资格后,除享受国家统招生的权利外,同时享受由部队提供的国防奖学金,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各种非义务性奖学金、助学金。国防奖学金按照每年15000元发放,其中学杂费7000元,生活补助8000元。

  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除完成学校教学大纲要求的学习任务外,还要利用周六、暑假期间(约三周)接受驻校选培办组织安排的军政训练。内容包括:军事理论、军事体育、军事基本技能等。

  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违约的,按照规定解除协议,取消国防生资格,作退学处理,退还已享受的国防奖学金,同时缴纳已经享受国防奖学金2至3倍的违约金。

  毕业分配:

  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达到培养目标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政治表现、专业水平、军事素质和身体心理状况符合有关要求,由武警部队根据培养目标、国防生本人所学专业和个人素质特长,按协议定向派遣到武警内卫、水电、交通等部队工作。

  毕业入伍的国防生,在首次评授警衔、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确定专业技术等级以及住房等方面,与同期入部队院校学习的毕业学员同等对待,一般定为副连职(专业技术十三级),中尉警衔。

  我校国防生本科毕业时,可推荐免试或者报考研究生。报考时,国防生须提出书面申请,由驻校选培办审核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武警驻长安大学选培办咨询电话:029-82334682 83135107

  长安大学武警国防生网站:http://gfs.chd.edu.cn

  长安大学武警国防生微信公众号:长大GF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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