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关于做好2021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1-05-20

  粤招办普〔2021〕19号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各军分区(警备区):

  为做好2021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工作,根据《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现役军官选拔补充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考核对象

  政治考核对象为志愿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基本条件:①参加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②未婚,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21年8月31日);③高中阶段体质测试成绩及格以上。

  二、考核依据

  政治考核按照《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执行,参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组织实施。

  三、时间安排

  考核时间从5月20日开始,至6月20日结束。

  四、任务区分

  (一)军分区(警备区)、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军分区(警备区)统筹辖区军队院校招生政治考核工作,指导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开展考生政治考核,审核汇总辖区考生政治考核情况。

  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通知市域普通中学落实军队院校招生政治考核工作,配合军分区(警备区)开展考生政治考核,指导县(市、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完成相关工作。

  (二)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县(市、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会同县级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学,具体实施考生政治考核工作。考生户籍所在地与其就读的普通中学、教育机构或工作单位等不在同一区域的,政治考核工作由考生报考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负责,考生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配合。

  县(市、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配合县级人民武装部开展政治考核工作,指导辖区普通中学按照规定完成考核。

  (三)普通中学

  普通中学要积极做好军队院校招生宣传工作,及时将军队院校招生政治考核事宜告知考生,推荐成绩优异、品行端正的考生报考军队院校,考核考生在校表现情况。

  五、组织程序

  1.考生自行从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下载打印《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以下简称《政治考核表》),按照填写说明完成个人信息栏目填写。

  2.考生所在中学对考生在校表现做出鉴定,在《政治考核表》相应栏目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往届考生另外需要就读的教育机构、工作单位或村(居)委会进行考核,在《政治考核表》相应栏目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

  3.乡(镇)、街道人民武装部会同辖区公安派出所,组织村(居)委会、学校、村(社区)警务室或者片区民警等有关人员组成走访调查组,对考生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等进行走访调查,在《政治考核表》相应栏目签署意见。

  4.公安派出所根据走访调查情况及掌握的其他有关情况,对考生本人、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等作进一步考核后,在《政治考核表》相应栏目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

  5.县(市、区)人民武装部综合考生所在中学鉴定意见、基层单位走访调查意见、公安派出所考核意见,客观公正地对考生作出政治考核结论,在《政治考核表》相应栏目签署意见,并加盖政治考核专用章。考生《政治考核表》留存在县(市、区)人民武装部。

  6.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将考生政治考核结论通知考生本人。对考核结论有异议的,应当组织复议。

  7.军分区(警备区)汇总审核辖区考生政治考核情况,于6月24日前将政治考核合格考生名单(姓名、考生号、性别、民族、政治面貌、身份证号、毕业中学、联系电话、考核结论,EXCLE表格形式)及《政治考核表》原件(按照考生号由小到大顺序排列),报送省军区招生办公室。

  六、有关要求

  政治考核是军队院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事关人民军队的纯洁巩固,事关考生切身利益,敏感性、政策性强。军地双方要站在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尽早部署、严密组织,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考核任务。要把政治合格作为青年学生报考军队院校的首要条件,全面考查考生本人、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情况,从源头上严把政治关口。要严格执行考核政策规定,认真落实考核责任制,坚持谁考核、谁签字、谁负责。对考核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将严肃追究当事人和单位领导责任。

  附件:《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