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军事院校和国防生招生将开始 政策解答

2014-05-20 09:23:06 来源:

  今年军事院校和国防生招生即将开始,广大家长考生高度关注,5月19日,记者就今年军事院校和国防生招生釆访了省军区招生办公室负责人。

  省军区招生办公室负责人介绍,今年军事院校和国防生招生工作实施三项新政策:一是调整国防生招生布局。招生高校以“985工程”、“211工程”院校为主,招生专业以军地通用技术专业为主。二是细化报考年龄规定。根据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从2014年起,报考军队院校(不含预备军官学员)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年龄不得低于17周岁(时间截止到8月31日)。三是调整部分院校划线类别。从2014年起,除个别艺术类专业外,军队院校录取划线类别均为一类本科,国防生录取划线类别90%以上为一类本科。

  省军区招生办公室负责人介绍,今年军事院校和国防生招生工作中,坚持招生信息公开,严格落实高校招生信息“十公开”制度,及时向广大考生公布招生政策、章程、计划、录取结果等信息;畅通社会监督渠道,严格落实考生申诉复议制度,开通咨询和举报电话,及时反馈申诉复议、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切实营造阳光透明、公开公正的招生工作环境;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遵守体检面试政策规定,落实主检医生负责制、体检面试结果公示制。严格落实投档比例,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可从第二、第三志愿或其他平行志愿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上线考生不足时,省级高校招生办要会同省军区招生办,及时在网上公布缺招计划,公开征集上线合格考生,并按照规定范围及要求向招生院校投档。

  省军区招生办公室负责人介绍,考生可通过以下渠道获取有关招生信息:一是登陆各省级招生办网站,可了解有关院校的招生计划、章程和具体招生要求;二是阅读各省级招生办印制的招生信息刊物,了解招生院校、专业、数量等详细信息;三是通过上网、打电话等方式,向招生院校了解院校情况、专业特色、毕业分配去向和以往录取分数线等信息。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军事院校和国防生,报名时间由各省级招生办确定。我省的报名时间安排在高考成绩公布之后。考生应注意掌握所在省高考相关信息,及时填写由省级招生办提供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表》,并在“提前单独录取”栏内填报有关军事院校名称和专业,或普通高校名称和国防生专业。

  填报志愿后,如不具备军事院校和国防生录取条件或因计划限制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他志愿的正常录取。士兵考生志愿填报,由所在军区级单位招生办统一组织。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工作条例》、《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对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科竞赛获奖者,有文体专长并获得省级以上相应证书者,以及现役军人子女和烈士子女,报考军事院校,可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为保证面试体检结果公平公正,维护广大考生权益,全军招生办将抽组人员组成面试小组,交叉选派到各省进行面试;省军区抽调干部、纪检部门人员组成招生督察组,对面试体检进行全程监督;面试体检现场设置由有关军事院校、省级招生办、省军区招生办和家长代表组成的申诉复议组,对考生和家长的申诉当场进行处理;组织家长代表进入面试体检现场,监督各环节工作。全军招生办还将会同国家教育部组成联合巡视组,进行检查督导。

  近几年,社会上有些不法人员,谎称掌握有军事院校或国防生“内部招生指标”,向考生家长诈取钱财,公安部门已破获多起诈骗案件。省军区招生办公室负责人提醒广大家长考生注意:一是军事院校和国防生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开发布,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站和各省招生办都可直接查到,从来没有所谓的“内部招生指标”。二是军事院校和国防生招生不向考生和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不要听信缴纳费用即可办理入学的谎言。三是军事院校和国防生招生有明确的录取时限,考生所在省提前批次录取结束,军事院校和国防生招生工作也一并结束。即使有的院校计划没有完成,也不存在“补录”的情况。如提前批次录取结束后,还有人号称组织军事院校和国防生招生录取,肯定是诈骗行为。遇有上述情况,考生和家长应及时向当地招生部门、省军区招生办和有关院校反映,向当地公安部门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