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军事院校和国防生招生政策调整解读

2015-05-07

  教育部、总政治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严格规范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对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有关政策和工作进行了调整和规范。2015年招生工作展开之际,记者就广大考生高度关切的问题专访了全军招生办公室,邀请有关负责人对招生政策作出权威解读。

  ■2015年军事院校和国防生招生的总体情况

  2015年拟安排军队和武警院校招生2.1万名,73所签约高校招收国防生0.6万名。2015年的军事院校和国防生招生,进一步加大了新型作战力量人才培养,压减传统力量和老旧装备专业招生数量,适度扩大指挥类专业招生比例,初级指挥军官基本立足军校培养,技术类专业主要安排军队综合大学、军医大学和依托培养高校招收培养。在招生计划投放上,坚持向生源大省、教育大省重点倾斜,兼顾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考生升学需求。

  ■2015年报考军事院校和国防生的对象条件调整

  从2015年起,根据国家兵役制度规定,报考军事院校和国防生的考生最低报考年龄均不得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报考当年8月31日);取消普通高中往届毕业生报考限制,符合条件的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

  ■政治考核政策调整

  一是调整了政治考核的组织时间。为了增强政治考核的针对性、有效性,避免人力、物力浪费,政治考核主要在高考结束后组织实施,并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在投档录取前将考生政治考核结论与军事职业适应性检测结论一并送交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二是简化政治考核组织流程。明确省军区招生办公室为政治考核的责任主体,负责确定政治考核组织程序和完成时限。考生可从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官方网站下载或到县级人民武装部领取《政治考核表》,填报个人信息并报送县级人民武装部。县级人民武装部扎实做好政治考核工作,并按时将政治考核合格考生名单、《政治考核表》集中报送省军区招生办公室。

  ■军检政策调整及其主要考虑

  军事职业适应性检测包括体格检查、面试和心理检测,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组织,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配合,从军队院校和驻普通高校选培办抽调人员具体实施。主要有3个方面调整:一是严格控制军检数量比例。参加面试考生数量由以前的“原则上不低于各院校招生计划的3-4倍,一本线以上考生原则上全部参加面试”,调整为“原则上按照各院校招生计划(区分性别)的3倍掌握”,并规定高考体检结论不作为考生是否参加军检条件。二是全程公开公布军检信息。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拟制军检工作手册,明确军检工作流程、标准条件、复议程序、申诉渠道、结论查询等,并通过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官方网站公布,考生可从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官方网站下载或在军检现场获取关于军检相关信息。军检各项目结论应当场告知考生本人。三是明确军检结果查询及申诉复议渠道。考生对军检结论有异议可现场提出复议申请,对复议结果仍持异议的,可向省军区所在军区级单位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明确规定对当场不能作出结论的血常规、尿液、血清艾滋病毒抗体等体格检查项目,应于考生体格检查结束后2天内向社会公布检查结论,考生可按规定自行查询检测情况。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议,考生的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招生投档录取政策调整

  一是明确投档方式。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依据院校招生计划,区分性别和指挥、非指挥类分别向院校投档。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招生计划数量的110% 投档(投档数量按四舍五入取整)。总分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单科成绩,其中文科专业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专业比较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除同分考生外,不得超比例投档。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招生计划数量的100%投档。二是减少优先录取对象。保留对“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的资格,取消“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科竞赛获奖者、有文体专长并获得省级以上相应证书者”等4类对象的优先录取资格。三是严把退档条件及程序。投档过程中,招生院校与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对考生退档意见不一致时,由招生院校填写《退档申请单》,详细说明退档理由和政策依据,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提出复审意见。若双方意见仍然存在分歧,由全军招生办公室会同教育部有关部门作出最终裁定。

  ■2015年在招生信息公开及监督方面有重大改进

  2015年深入实施阳光招生工程,要求加大招生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军队生长干部招生工作全程公开透明。主要有3个方面的改进:一是搭建信息公开平台。主要是依托国家教育部阳光高考网(Gaokao.Chsi.com.cn)、中国军网(www.81.cn)、军队人才网(www.81rc.mil.cn)建立招生宣传网络平台,实现招生政策信息的及时发布及关键环节的信息查询。二是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在军地有关媒体上播发招生政策、院校情况、学科发展等内容。5月中旬,军区级单位指导省军区和招生院校开展“军队招生宣传月”活动,组织招生政策咨询会,依托部分重点中学建立生源基地,及时掌握优质生源情况,为考生填报志愿提供信息咨询。三是畅通信息咨询及下载渠道。省军区及招生院校开辟网络专栏、开通咨询电话,提供招生政策、计划,以及军检安排等信息咨询,政治考核表和军检工作手册等文件可通过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官方网站下载,军检结果可通过网络查询,进一步减少工作环节、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四是加大招生全程舆论监督。组织军队新闻媒体对省军区、院校年度招生情况进行跟踪采访报道,并对新生复查复试、入学军训、新生教育等工作进行全方位宣传,将招生工作全程纳入舆论监督之中。

  ■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军事院校和国防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普通中学高中毕业,未婚。政治条件符合《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军队院校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身体条件达到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有关标准。报考机要、潜艇、飞行、刑侦、艺术类专业的,还应符合相关专业政治条件、身体条件方面的特殊要求,院校招生简章中会作出具体明确。

  ■国防生与军事院校学员、军队院校预备军官学员、普通高等学校其他学生的区别

  国防生与军事院校学员、军队院校预备军官学员同为军队生长干部的重要来源,三者主要区别在于:①军事院校学员“入学即入伍”,拥有军人身份;②军队院校预备军官学员主要由解放军第二、三、四军医大学和艺术学院招生,学员入学不办理入伍手续,享受军队提供的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者,择优选拔为军队干部分配到部队工作,未被选拔为军队干部的毕业学员,面向社会自主就业,可以优先招聘录用为军队文职人员;③国防生在普通高等学校学习期间不办理入伍手续,享受国防奖学金,毕业考核合格才办理入伍手续。国防生与普通高等学校其他学生接受相同的课程学习和专业教育,二者不同之处在于,国防生还要完成规定的军政训练课程,接受所在高校和军队驻校选培办双重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