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政策呈现新特点

2015-05-16

  2015年2月份,教育部、总政治部联合下发《关于严格规范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对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有关政策和工作进行了调整和规范。

  今年,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政策与考生直接相关的主要有四个方面调整:一是对象区分更合理,报考军事院校和国防生的考生最低报考年龄均不得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报考当年8月31日),增加了最低报考年龄,取消普通高中往届毕业生报考限制,符合条件的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二是军检设置更科学,严格控制参加军检对象,高考体检结论不作为考生是否参加军检条件,原则上按照各院校招生计划(区分性别)的3倍参加军检,考生对军检结论有异议可现场提出复议申请,对复议结果仍持异议的,可向广西军区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明确了参加军检考生比例,给予高考体检不理想但志愿献身国防的考生参加军检的机会。三是投档程序更规范,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依据院校招生计划,区分性别和指挥、非指挥类分别向院校投档。提前批实行单一志愿投档,按照招生计划数量的110%投档(投档数量按四舍五入取整),除同分考生外,不得超比例投档。总分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单科成绩,其中文科专业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专业比较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保留对“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的资格,取消“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科竞赛获奖者、有文体专长并获得省级以上相应证书者”等4类对象的优先录取资格。四是政策信息更公开,广西军区和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在招生考试院官网开辟网络专栏、开通咨询电话,提供招生政策、计划,以及军检安排等信息咨询,并将军检工作流程、标准条件、复议程序、申诉渠道、结论查询等在网站公布,全程公开公布军检信息,军检结果可通过网络查询,进一步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军队新闻媒体对军区、院校年度招生情况进行跟踪采访报道,并对新生复查复试、入学军训、新生教育等工作进行全方位宣传,将招生工作全程纳入舆论监督之中。

  招生政策的调整和规范,是贯彻落实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新要求的实际举措,是军队转改作风新常态具体体现,是提高军队干部选拔培养整体质量有效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