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关于做好2015年军事院校(含国防生)招生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
近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联合发文,颁布了新的《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后卫[2015]904号),要求结合2015年军队院校学员招生工作试行。相对于2006年颁发的体检标准(后发[2006]6号),新标准增加了8个检查标准,放宽了身高、体重、视力等16项检查标准,完善了传染病等20项检查标准,取消了7项检查标准。
由于今年我省军检初检是按照2006年颁发的体检标准执行的,难免会造成一些符合新体检标准要求的考生没有报名参加军检初检或初检不合格。为不影响考生报考军事院校(含国防生,下同),决定将今年报考军事院校志愿要求“初检合格”的规定,调整为初检合格和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填报军事院校志愿。现将新的军检标准印发你们,请认真做好相关宣传工作,鼓励有志青年积极报考军事院校。
附件:1.新旧军检标准对照表点击查看
2.《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后卫[2015]904号)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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