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军区招生办就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政策答记者问
记者今天从湖南省军区招生办公室获悉,今年军队院校在湘招生计划和普通高校在湘招收国防生计划已经下达,全省计划招收青年学员和国防生共937名,其中男生理科895名、文科16名女生理科23名、文科3名。
湖南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在长沙就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政策答记者问。
关于军队院校招生政策
红网记者(简称“记者”):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的总则是什么?
湖南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简称“省军区招生办”):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是国家和军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一项基础工程。军队院校招生在教育部和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训练管理部统一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招生委员会和军队院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中央军委招生主管部门负责所属院校、省军区(警备区、卫戍区,下同)招生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各招生院校负责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并按要求派遣面试人员,各省军区负责考生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的组织工作。
军队院校招生计划由教育部和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训练管理部联合下达。各院校招生的专业、层次、男女生数量、应试语种、文理科和划线类别,严格按教育部和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训练管理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
记者: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报考条件有哪些?
省军区招生办:一是基本条件。军队院校招生对象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16年8月31日),未婚,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参加由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结论均为合格。
二是政治条件。报考军队院校考生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人民军队,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历史清白,作风正派,思想进步,品德优良,志愿从事国防事业。
记者:报考军队院校的主要程序有哪些?
省军区招生办: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性质和军人的职业特点,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必须经过政治考核、面试和军检复查等程序。
1.政治考核。政治考核按照(删除: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政联[2001]1号)执行。报考了军队院校志愿,成绩达到军检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均应参加政治考核。考生所在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会同本县(市)招生办公室、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毕业中学,调查了解考生在校表现和家庭情况,作出政治考核结论,考核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2.面试。参加政治考核的考生同时取得参加面试资格。面试工作由省军区组织,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配合,面试工作人员由省军区招生办从军队院校统一选派,实行面试组负责人制。面试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和形象气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的基本素质。面试结果由面试工作人员现场告知考生,考生对面试结果有异议并提出复议申请的,省军区招生办应当场组织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告知考生。复议结果为最终结论。面试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3.军检复查。军检复查由省军区招生办指定部队中心级以上医院或者相当的地方医疗机构,按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后卫[2015]904号)组织实施,实行主检医师负责制。体检结论分为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三种,指挥专业合格者,非指挥专业也合格。体格检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仅为非指挥专业合格的考生不得录取到指挥专业。
记者: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是如何录取的?
省军区招生办:军队院校招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一类、二类院校分别执行普通高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省教育考试院从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合格的考生中区分男、女生,按院校招生专业计划数(区分指挥类和非指挥类)的一定比例进行投档后,由招生院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的成绩和报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未被军队院校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地方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
军队院校在考生录取工作过程中对第一次填报的军事院校志愿,录不满额的院校,在该志愿录退完成后,由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招生缺额,面向军检、政审合格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征集。征集志愿生源不足时,可扩大到服从调剂的上线考生。对服从志愿考生的录取,仍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
解放军艺术学院招生执行教育部艺术类专业招生的有关规定,并由院校制定具体招生实施细则。
记者: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被军队院校录取后享受哪些待遇?
省军区招生办:新生入校后,军队院校应当对新生进行政治考核和身体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和军籍,享受部队供给制待遇,发放津贴费,学习和生活费用由军队承担,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
学员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德、智、军、体等方面考核合格,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学位。毕业学员由院校根据中央军委机关下达的分配计划,统一分配到军队系统,按工作岗位,任命为军官或文职干部。毕业学员可按照有关规定报考硕士研究生,特别优秀的可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
解放军艺术学院和第二、三、四军医大学招收预备军官学员,按照(删除:教育部、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军队院校招收培养预备军官学员实施办法》要求执行,相关院校拟制招生简章,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记者:政治考核、面试、军检复查的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省军区招生办:政治考核、面试、军检复查由省军区招生办组织,湖南省教育考试院配合。
政治考核由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会同本县招生办、考生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学具体组织实施。符合基本条件,拟报考军事院校(含国防生)志愿的考生,在高考结束后,本人或其家长可到人武部领取或登陆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下载,正反双面打印《政治考核表》,一式两份,填报个人信息后,于规定时间报送人武部。
考生面试、军检复查工作集中在4个市州进行,由相关市州军分区具体组织实施。考生报到时间和地点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确定(7月初),考生报到时需携带高考《准考证》和同底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6月26日以后考生可登录“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查看具体行程安排。
关于国防生招生政策
记者:什么是国防生?
省军区招生办:国防生是指根据军队建设需要,由军队依托普通高等院校从参加全国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培养的青年学生,或从低年级在校生中选拔培养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国防生完成规定的学业,参加统一组织的军政训练,达到培养目标、取得毕业资格和相应学位后,按协议办理入伍手续并任命为军队干部。
记者:报考国防生须具备哪些条件?
省军区招生办:报考国防生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未婚普通高中毕业生,并达到招生院校在本地区的批次录取分数线;符合《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政联[2001]1号),思想品德优良,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组织分配;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16年8月31日);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后卫[2015]904号)。毕业后拟分配到军队专业技术岗位的国防生,视力标准可以适当降低。
志愿报考国防生的考生,应在所在中学组织填报志愿时,对照今年的国防生招生计划,填报招收国防生的普通高校及相关专业。未被录取为国防生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后续批次普通高校的录取。
国防生考生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工作,由各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组织,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同步进行。政治考核合格的考生,取得体检面试资格,参加体检面试并填写《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面试结论及体格检查表》。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将《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面试结论及体格检查表》录入考生电子档案,作为高校审核录取国防生的主要依据。
国防生录取工作由招生院校负责进行,军队驻普通高校后备军官选培办协助,采取远程网上录取。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均合格的考生,且统考成绩达到报考院校在招生地区的批次录取分数线的,省教育考试院依照考生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对第一次填报的军事院校志愿,录不满额的院校,在该志愿录退完成后,由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招生缺额,面向军检、政审合格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征集。征集志愿生源不足时,从服从调剂的合格考生中调剂录取。
记者:设立国防奖学金的目的是什么?有哪些具体规定和要求?国防奖学金的标准是多少?
省军区招生办:根据高等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军队在选定的普通高校设立国防奖学金,目的是鼓励和资助志愿从事国防事业的大学生完成学业,毕业后到军队工作。享受国防奖学金的对象主要是军队招收的国防定向生。另外,从在校生中选拔的部分军队急需专业、志愿从事部队工作的培养对象,也可享受国防奖学金。国防生在享受国防奖学金的同时,还可享受所在高校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但不得享受其他义务性奖学金。国防生在校期间享受军队提供的国防奖学金,奖学金标准根据市场物价和高校学费情况制订。目前,国防奖学金暂按每人每年1万元的标准发放。
国防生在完成大学学业的同时,要接受必要的军政训练,军政训练的主要内容包括军事理论、军事体育、军事基本技能等。军政训练一般利用双休日和寒暑假进行,不影响正常的教学。
国防生本科毕业时,经军队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报考军队或普通高等学校的研究生,特别优秀的也可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报考专业,应符合部队建设需要。分配到部队工作的,可按军队有关规定报考研究生继续深造。
记者:从在校生中选拔国防生有何规定?(今年暂停从在校生中选拔国防生,建议该问答暂不写入)
省军区招生办:若因计划限制未被录取为国防生的考生,还有机会成为国防生。军队每年除按计划从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中招收国防生之外,还从与军队签订依托培养协议的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中选拔一定数量的国防生。具备国防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如考取了与军队签约的普通高校,仍有机会成为国防生。
从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中选拔国防生以部队急需的理工类专业学生为主,选拔对象应是参加全国高校统一招生考试被录取,或符合保送条件被保送入学的在校本科生、研究生。本科生一般从一年级学生开始选拔,研究生一般也从一年级选拔。在高校享受其他定向专业等义务性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参加选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学生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特长生,以及毕业后志愿到边远艰苦地区和基层部队工作的学生。在校选拔国防生的选拔考核工作,一般安排在选拔年度前一年第二学期集中进行。
从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中选拔的国防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毕业时年龄分别不超过24、29、34周岁(截至毕业当年8月31日);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拟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学生,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可适当放宽视力标准。
记者:国防生毕业分配与职级待遇如何?
省军区招生办:国防生毕业时经院校和军队驻普通高校后备军官选培办综合考评合格者,按照《国防生协议书》定向分配到军队工作。国防生毕业分配遵循专业对口、按需补充、面向基层、保障重点、兼顾个人意愿的原则合理确定,补充到部队专业技术岗位或指挥岗位任职。
国防生毕业到部队报到后,享受现役军官(或者文职干部)待遇,家属享受军属待遇。在首次定职定评授军衔、评任专业技术职务以及住房分配等方面,与同期入军校学习的毕业学员相同。根据军队有关政策规定,本科毕业生一般定为副连职(或技术十三级)、中尉军衔(或文职八级),硕士研究生定为正连职(或技术十二级、上尉军衔(或文职七级),博士研究生定为正营职(或技术十级)、少校军衔(或文职六级),入伍时间从批准之日算起。
国防生入伍后,除享受正常的工资待遇外,还享受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险,符合随军条件的家属可办理随军。军队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选送现役干部到军内外相应院校、培训机构进修或出国留学。军队干部到地方高校攻读研究生学位或出国留学,职级待遇和工资福利不受影响,由军队正常保障。
国防生毕业入伍后,要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法》服役。符合退役条件,经组织批准,可转业地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