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为推动我校体育运动开展,提高学校竞技体育水平,增强学生体育素养,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5号)的有关规定,2018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将继续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项目及招生计划
招生项目 |
优惠政策类别 |
招生分项目 |
招生人数 |
男子排球 |
A类 |
主攻、副攻、接应、自由人 |
0-3 |
B类 |
副攻、接应、主攻、二传 |
0-2 |
|
C类 |
接应\主攻\二传\自由人 |
0-1 |
|
女子排球 |
A类 |
主攻、副攻、二传、自由人 |
0-3 |
B类 |
自由人、二传、副攻、主攻 |
0-2 |
|
C类 |
接应\主攻\二传 |
0-1 |
|
男子足球 |
A类 |
守门员、后卫 |
0-2 |
B类 |
后卫、守门员、前卫、中场、前锋 |
0-4 |
|
C类 |
守门员\前卫\后卫 |
0-1 |
|
田径 |
C类 |
200米、跳高、铁饼、铅球、跳远、三级跳、100米、400米 |
0-3 |
羽毛球 |
C类 |
男单、女单 |
0-5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总计划不超过27人。根据测试情况,择优认定,宁缺毋滥。优惠政策详见第六条“录取办法”部分。
二、报名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6年9月1日(含)后出生)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我校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羽毛球项目考生必须具有参加全国大学生羽毛球锦标赛甲组比赛的参赛资格(未在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注册)。
三、报名程序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18年1月15日至1月20日期间登录阳光高考网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spyddbm/),进行注册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下载打印报名申请表,需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审核信息并签字盖章。
2、请将申请表原件与运动员等级证书(二级及以上)、运动成绩证明、身份证、学生证、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于2018年1月25日前寄达“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体育部办公室收”,邮政编码100083,收件人电话13121631511。
四、报名审核
我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邮寄的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参加我校测试选拔考生名单。2018年2月5日起已报名的考生可以在报名系统中查询初审结果,2018年2月8日至2018年2月25日通过初审的考生可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测试选拔
我校成立专家考核组,负责具体实施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专项测试工作。
1、报到时间2018年2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2、报到地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体育部二楼会议室
3、报到须知: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县级或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测试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原件到指定地点报到,领取《测试须知》和有关测试材料。
4、考生报到时须签署《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
5、测试时间:2018年2月27-28日
其中足球项目初试时间:2018年2月26日下午16:00统一进行初试,初试通过者方可参加2月27-28日复试。(注:足球项目根据报名和报道人数决定是否进行初试)
其他各项目具体测试的时间、地点见报到后发给考生的《测试须知》。
6、测试结束后,我校根据考生测试成绩,择优进行签约,并向考生所在生源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备案。测试成绩同分情况下,按第一条“招生项目及招生计划”表中小项目的先后顺序录取。
六、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签约考生执行以下优惠政策和录取办法:
A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予以录取。
B类: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的65%时,予以录取。
C类: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20分时,予以录取。
说明:
1、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线的省(区、市),我校将参照各省级招生机构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线执行。
2、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签约的考生,须在生源所在省(区、市)参加高考报名,并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填报志愿。
3、组织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统一测试省份(区、市)的签约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份(区、市)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统一测试且合格。
七、监督机制
1、我校在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选拔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实施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坚持做到程序规范、办法公开、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选拔录取工作由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4、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并参加测试。报名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该考生的所有资格。
八、注意事项
1、考生报到时,学校不安排接站和住宿,往返路费、食宿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生没有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的不允许现场报名。
3、考生须在专项测试前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4、测试期间考生请随身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身份证明原件。
5、参加测试的所有考生必须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提交保险单据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测试。
6、考生须按测试时间地点的要求准时到达测试场地。
7、考生参加测试前由自己准备相关运动服装、运动鞋、护具等装备。
8、在参加测试过程中,考生应严格执行测试专家考核组教师的统一安排进行测试,不得干扰和妨碍专家考核组的工作,否则取消测试资格。
9、考生要加强安全意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10、我校将对测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备案,从严查处替考、服用兴奋剂等严重作弊行为。
11、凡被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考生入校后录取专业统一为“工商管理”,录取后原则上不得调整专业。
12、凡被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在入学后须进行复试,复试内容与高水平运动队选拔测试内容相同,对达不到或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九、联系方式
(工作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2018年2月15日至2月23日不接受电话咨询)
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体育部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田径场西侧看台下
咨询电话:13121631511
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13521147923
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监察处
联系电话:010-82338830
4、报名平台
技术服务电话:010-82199588
十、其他说明
1、若教育部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2、本简章未尽事宜将后续通知。
3、本简章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