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二、就读校址
松江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333号,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松江校区。
长宁校区地址为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350号。
虹口校区地址为上海市虹口区逸仙路88号。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学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监察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18年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如下:
专业 |
项目 |
计划 |
备注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男子足球 |
11 |
其中,文化课单招6人;二本线65%政策4人 |
女子足球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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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篮球 |
5 |
二本线65%政策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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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篮球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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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2 |
|
八、选拔对象
凡报名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选拔测试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教育部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中规定的报名要求。其中,在沪报名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考生须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7〕56号)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7〕42号)的有关要求。
(二)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运动项目一致。
(三)所报项目满足下列条件:
1.高中阶段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正式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上场队员。
2.具有高中阶段毕业同等学力,参加所在运动队正常训练,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或2015年以来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上场队员。
九、选拔方式
(一)专业测试
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专业测试采取全国统考、市统测和我校校考相结合的组织方式。
1.统测
根据上海市统一安排,2018年报名足球、篮球的上海生源考生须参加市统测。考生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体育局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基础材料审核认定后,考生参加市统测。
参加市统测的上海生源考生须取得合格成绩。市统测项目未合格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市统测成绩合格考生名单,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示为准。
外省市考生必须根据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参加由其统一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且成绩合格,未合格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2.校考
我校招生的各运动项目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
报名办法:考生请于2018年2月23日前通过我校本专科招生网(http://bm.sues.edu.cn)进行高水平运动员网上报名。
考生须在2018年3月1日前将以下材料通过中国邮政快递方式(EMS)寄送至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350号教学楼西一楼招生办公室(邮编200336),联系电话021-62750183。逾期不再受理,需要材料如下:
①网上报名系统生成打印的报名表(须个人签名)
②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③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证书复印件(1份)
④学籍证明(应届生提供在读证明、历届生提供毕业证书、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运动员,须提供与高中阶段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
⑤符合报考条件的运动竞赛秩序册和成绩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⑥学校或运动队推荐书原件(内容必须包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运动项目、学校所在学校、运动等级、获奖比赛名称、比赛时间以及“是否主力上场队员”等信息)
学校根据报名人数、学生学习情况、运动水平和运动队建设需要等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初审合格名单于3月9日在我校本专科招生网公布。
测试时间:2018年3月18日(周日)考生须于8:30-9:00前来校报到
测试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350号,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长宁校区
测试内容:
①男子足球
守门员:扑接射门球,截接传中球,30米冲刺跑,对抗比赛。
其他球员:30米冲刺跑,定位踢准,多人间传接球,对抗比赛。
②女子足球
守门员:扑接射门球,截接传中球,30米冲刺跑,对抗比赛。
其他球员:30米冲刺跑,定位踢准,多人间传接球,对抗比赛。
③男子篮球
左右手运投,中距离自投自抢,专项素质(全场四线折返跑),对抗比赛。
④女子篮球
全场运球上篮,五点投篮,专项素质(全场四线折返跑),分组比赛。
测试报到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①个人身份证原件
②运动员证书原件
③符合报考条件的运动竞赛秩序册和成绩册原件(暂无法提供原件者,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主办单位公章)
注:测试当天须备齐以上材料原件,否则不予测试。我校不接受现场报名。
校考之前,考生须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校考全程进录音录像。
(二)文化测试
1.文化课考试
获得文化课单招资格的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考生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具体详见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有关考试招生工作的补充通知》(教学司〔2017〕13号)。
2.统一高考
未获得文化课单招资格的其他考生须参加6月份统一高考。
十、录取规则
(一)我校根据考生专业测试成绩择优给予优惠录取政策,并按教育部和上海市有关规定公示。
(二)获得优惠政策并通过公示的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或统一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者,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具体规则如下:
1.文化课单招: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合格分数线即予以录取。
2.二本线政策:考生统一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即予以录取。
3.二本线65%政策:考生统一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即予以录取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和高考改革试点的省份,按照各省份相关规定执行。
(三)考生必须根据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参加由其统一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且成绩合格。
(四)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其名单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生源所在省(区、市)教育考试院和学校“三级”公示及审核,无异议后方能录取。
(五)如各省份对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有其他要求的,按各省份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5000元/年(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
1200元/年(沪教委财[2012]118号、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全程接受我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67791256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ues.edu.cn
招生办官网:zsb.sues.edu.cn
体育部官网:tyb.sues.edu.cn
招生办咨询电话:021-62750183
体育部咨询电话:021-67791307
十六、其他须知
(一)学生所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若因考生提供的材料错误、失真、缺失而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考2018年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必须在生源所在省市办理高考报名手续,获取高考报名号(考生号),并符合本省高水平运动员的相关要求。
(三)本招生简章由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与体育教学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