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东北电力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冰雪项目)招生简章
东北电力大学坐落在风景秀美的吉林省吉林市。学校是吉林省重点大学,始建于1949年,是新中国建立的第一所电力工科学校。
学校坚持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为己任,主动适应国家电力工业和吉林省的经济建设需求,形成了以电力特色为主,多学科交叉融合,较为完整的学科体系。学校现有14个学院,46个本科专业,涵盖了工、理、管、文、法、经、教育、艺术8个学科门类。学校有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后流动站,有1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9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有工程硕士(含7个授权领域)、体育硕士、翻译硕士、会计硕士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具有硕士研究生推免权。
我校是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为提高学校竞技体育水平,增强大学生体育素养,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和素质教育的全面开展,经教育部批准,2019年我校招收冰雪项目高水平运动员,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条件
1、符合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的报名要求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3、如考生所在省组织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考生必须参加并通过其测试。
二、招生项目及拟招生人数
1、招生项目:
冰雪项目(招短道速滑、速度滑冰、高山大回转和越野滑雪4个项目的国家二级(含二级)以上运动员);
2、招生人数:
冰雪运动:0-4人。
三、招生范围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西藏。
四、报名方式
1、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9年1月13日至2月28日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一律先通过东北电力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aeo.neepu.edu.cn/zsw/)下载东北电力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登记表并认真填写,报名截止前将电子版发送到zs@neepu.edu.cn。
2.专业测试:
考生需参加冰雪项目全国统考。
备注:报名时间2019年1月13日至1月15日,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冰雪项目,请在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http://www.ydyeducation.com/)及网站APP(体教联盟)中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系统参加网上报名。
五、文化课考试
参加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文化课统考的考生,应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考试报名。具体报名考试时间、地点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体教联盟”手机APP公布信息为准。
六、录取办法及程序
1、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就业处、体育学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考生须参加国家或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且测试成绩高于我校制定的合格标准,学校将合格名单上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及教育部备案,并我校招生信息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3、对测试成绩合格且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通过的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高水平运动员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高水平运动员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单独划定,其他省份则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同)的考生,由我校报其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录取;
对通过国家或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且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通过的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高水平运动员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65%,由我校报其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录取,该类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的30%。
对通过国家或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且拟申请文化课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和国际健将(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须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参加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考试成绩须通过我校划定的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我校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考生的相关信息,公示通过后方可被我校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的20%;未获得该项优惠政策的国家一级(含一级)以上运动员参照国家二级运动员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4、对通过国家或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且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通过的考生,其文化成绩达到相应录取分数线,由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东北电力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和发展的整体需要,结合考生的具体情况全面考察、择优录取。
5、专业安排:对于达到上述要求者,根据建队需要和测试成绩安排专业。
七、其它事项
1、考生报名、考试时,学校不统一安排接站,往返路费、食宿费等一切费用自理。
2、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由学校有关部门对所有录取新生进行专项复查,经复查有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舞弊者,立即取消其学籍,并勒令其退学。
3、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否则不享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相关优惠政策。
八、如教育部公布了新的关于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文件,将按教育部的最新文件精神执行。
九、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在东北电力大学招生就业处
十、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432-64806749
邮编:132012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长春路169号东北电力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箱:zs@neep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