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海电力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报名通知
经我校研究决定,2019年我校招收击剑、手球(男)项目的高水平运动员。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以上项目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资格的学生均可向我校提出申请。
一、招收项目:
1.击剑2.男子手球
二、招生专业:
工商管理
三、招生计划及说明:
|
招生类别说明:
A类: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并达到我校划定的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招生人数为5人。
B类: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参加2019年高考文化统考并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分数线65%录取政策的考生,招生人数为8人。
C类: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参加2019年高考文化统考并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分数线录取政策的考生,招生人数为13人。
四、报名条件:
凡报名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选拔测试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考生符合教育部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中规定的报名要求,符合生源地省级招办规定的报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要求。其中,在沪报名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考生须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8〕48号)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8〕50号)的有关要求。
(二)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运动项目一致。
(三)按教育部规定,所有报名考生均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并获取高考报名号。
(四)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正式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的同等学力,参加所在运动队正常训练,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五、报名办法:
1.我校2019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报名采用以下两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以任选其一进行报名,建议优先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陆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报名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spyddbm/)网上报名并扫描上传相关材料。网上报名及上传材料截止2019年3月1日。
(2)邮寄材料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2019年3月1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将以下材料通过中国邮政挂号信的方式寄送至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路2103号上海电力大学本科招生办收(邮编200090)。
所需材料按照以下顺序左侧装订成册:
①“上海电力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登记表”原件(须由中学加盖中学校级公章),样表见附件;
②与运动员等级证书上的比赛时间相一致的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和获奖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须在封面和本人姓名、成绩处加盖生源所在地竞训职能部门公章),三者须为同一年度的同一比赛且缺一不可;
③学历证明复印件:应届生提供《高中学历毕业证明》(样表见附件)、历届生提供毕业证书、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提供与高中阶段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以上均须加盖学校公章;
④有证书编号的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
⑤学校推荐材料(盖推荐单位公章)和自荐材料;
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⑦高考报名表复印件;
3月7日前,我校对考生报名的材料进行初审,网上报名的考生初审结果将在报名平台查询,邮寄材料报名的考生初审结果将由招生办通知。
2.初审合格的考生须在3月13日—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之间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来我校招生办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2588号行政中心1106室。
所需材料按照以下顺序左侧装订成册(如在报名阶段已邮寄过的材料复印件,可不再提供,但仍然需要提供材料原件):
(1)考生本人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考试报名的报名表下载并打印,作为材料装订首页;
(2)“上海电力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登记表”原件(须由中学加盖中学校级公章),样表见附件;
(3)与运动员等级证书上的比赛时间相一致的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和获奖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须在封面和本人姓名、成绩处加盖生源所在地竞训职能部门公章),三者须为同一年度的同一比赛且缺一不可;
(4)学历证明复印件:应届生提供《高中学历毕业证明》(样表见附件)、历届生提供毕业证书、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提供与高中阶段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以上均须加盖学校公章;
(5)有证书编号的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
(6)学校推荐材料(盖推荐单位公章)和自荐材料;
(7)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8)高考报名表复印件;
注:其中与运动员等级证书上比赛时间及成绩相一致的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原件需有体育局竞赛处盖的红公章。
3.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再按要求参加专项全国统考。
六、其他说明:
1.本通知由上海电力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学生所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若因考生提供的材料错误、失真、缺失而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如教育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对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出台新的文件精神,我校将遵照执行。
4.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等以正式公布的招生简章(章程)为准。
5.根据教育部规定,2019年击剑、手球项目实施全国统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3号)。请考生及时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考试报名。实施全国统考的项目,我校不再组织相关项目的校考。全国统考及文化课考试按照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