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海中医药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上海中医药大学
二、就读校址
校区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蔡伦路1200号(201203)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中医药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中医药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学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中医药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中医药大学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19年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如下:
项目 计划上限
武术 5名
排球(女子) 3名
合计 8名
总计划上限为8名,根据录取规则,如果出现计划无法完成的情况,招生计划可在各项目之间进行调整。
文化课单独考试的运动员(我校今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计划数的20%),优先满足武术队。
无男女比例限制;色盲色弱均不能报考我校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专业。
八、招生专业
中西医临床医学(上海生源除外)、中医学(五年制)、针灸推拿学
九、报名资格要求
(一)报名条件
凡报名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选拔测试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并获得高考报名号。
2.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运动项目一致。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正式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参加所在运动队正常训练,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或2016年以来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报名时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4.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的考生,其选考科目须满足所报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
(二)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登录上海中医药大学阳光招生信息平台(网址http://ygzs.shutcm.edu.cn),点击“网上报名”,按要求填写并下载打印“上海中医药大学2019年武术女排特长生报名表”,加盖公章。
2.邮寄报名材料
(1)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
(2)比赛成绩册(复印件)
(3)比赛秩序册(复印件)
(4)学历证明(复印件)
(5)高中三年学习成绩原始记录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需加盖相关单位公章。
(6)身份证(复印件)
(7)单位推荐书和自荐书
(8)二寸彩色照片1张
将“上海中医药大学2019年武术、女排特长生报名表”和以上报名材料一起于2019年2月26日至3月5日期间(以邮戳为准,逾期不受理)寄至上海中医药大学体育中心招生组收(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蔡伦路1200号,邮编:201203)。
3.初审反馈
我校将对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材料及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并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专业测试,测试时必须携带以上报名材料原件,否则不予测试。
十、选拔方式
(一)专业测试
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专业测试采取市统测和我校校考相结合的组织方式。
1.市统测
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并测试合格。
2.校考
项目:武术、排球(女子)。
测试项目:(1)专项运动水平测试占80%
(2)专项身体素质测试占20%
测试时间:2019年3月24日(具体时间以上海中医药大学阳光招生信息平台网站通知为准)
测试地点:上海中医药大学体育中心
校考之前,考生须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校考全程录音录像。
(二)文化测试
1.文化课考试
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且根据学校测试结果,被我校确定为文化单独考试的考生(一级及以上高水平运动员),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文化课统考。参加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文化课统考的考生,应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考试报名。具体参见(关于印发《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18〕132号)。
2.统一高考
除单考以外其他测试合格的考生须按要求参加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全国统一高考。
十一、录取规则
(一)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有关文件规定,依照考生专业测试成绩,确定享受“文化课单招”、“二本线65%”、“二本线”录取优惠政策的考生名单,并予以公示。
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和招生计划择优确定正式录取名单。
(二)获得优惠政策并通过公示的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或统一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者,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具体规则如下:
1.享受文化课单招政策:
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且根据学校测试结果,被我校确定为文化单独考试的考生(一级及以上高水平运动员,按照招生计划数的20%确定名额),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文化课统考。且达到学校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方有录取资格。
2.二本线65%政策:
除单考以外其他测试合格的考生须按要求参加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全国统一高考。考生统一高考成绩需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
3.二本线政策:
考生统一高考成绩需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十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及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学费:每人每学年6500元
住宿费标准
住宿费:每人每学年1200元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我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全程接受我校纪委监察处监督。举报电话:021-51322410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www.shutcm.edu.cn
招生办官网:http://ygzs.shutcm.edu.cn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1-51322028
体育部咨询电话:021-51322558
十六、其他须知
1.如教育部或者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对2019年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出台新的文件精神,或对我校招生项目批复有调整,我校将遵照执行。
2.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所有考生须自行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实行高考改革的相关省(市),按照各省(市)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