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科技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羽毛球高水平运动队发展规划,现面向全国招收羽毛球运动水平突出,综合素质优秀的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项目及专业计划
1.招生项目:羽毛球
2.招生计划:
总计划21人,其中男子0—10人;女子0—11人。
3.招生专业: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汉语言文学、广播电视学、人力资源管理、工商管理、金融工程、旅游管理、物流管理。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考生符合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高水平运动队报考条件,并取得高考报名资格;且未参加过全国学生运动会规定的羽毛球限制性赛事,包括:全国羽毛球青少年比赛(分站赛)、全国青年羽毛球锦标赛、全国单项羽毛球锦标赛、全国团体羽毛球锦标赛、全国羽毛球冠军赛;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之一方可报考: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三、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2021年1月20日至2月21日
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spyddbm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附件要求:考生除认真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外,请严格按以下所列清单顺序将图片文档粘贴在同一个word文件中,并命名为“运动员姓名+报名材料”(例:王**报名材料),上传至网上报名系统附加材料位置,具体清单顺序如下:
(1)运动员等级证书扫描件(姓名等级页)
(2)身份证扫描件(双面)
(3)获奖证书扫描件
(4)参赛秩序册成绩册扫描件(封面+姓名页)
(5)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http://ydydj.univsport.com)本人页面截图
(6)人身意外保险单(考生需自己事先购买覆盖考试时间的人身意外保险)
(7)学历证明(应届生须提供盖学校公章的高三在读证明,往届生须提供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
3.下载打印并上传申请表: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请认真核对申请表中填写的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下载打印《苏州科技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并由学籍所在中学相关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加盖中学公章后再扫描为图片文档上传至报名系统。
4.网上缴费:60元/人。
四、选拔程序
1.资格初审
我校根据考生报名材料,按照招生项目和报名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对于未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报名材料,我校将不予初审。学校在3月7日前将初审合格名单公布在苏州科技大学招生办网站(http://zsb.usts.edu.cn)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专项测试。
2.专项测试
(1)报到时间:2021年3月19日下午13:00—17:00。
(2)报到地点:苏州科技大学石湖校区体育中心羽毛球馆(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虎丘区)学府路99号)。
(3)报到时须递交《苏州科技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原件),并将①运动员等级证书(姓名等级页)、②身份证(双面)、③获奖证书、④参赛秩序册成绩册、⑤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本人页面截图、⑥人身意外保险单、⑦学历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后递交,同时还须出示以上材料的原件。另外,报到时还需提供一寸彩色免冠正面近照2张。
(4)专项测试时间:3月20日至21日(具体根据报名人数安排)
(5)专项测试内容、方法及标准:详见《苏州科技大学2021年羽毛球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细则》(附件1)。
(6)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7)专业测试之前,考生须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或抽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3.查询测试结果
测试结果在我校招生办网站上进行查询,并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签约,如通知后考生未按期签约,视为自愿放弃。
4.文化考试
(1)体育专项测试达到优秀等级且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考试报名,并按时在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考场参加文化课考试。
(2)其他等级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5.公示拟录取人员名单
根据实际签约情况及享受A类政策考生的文化考试情况,确定最终拟录取人员名单,同时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教育部学生司备案并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我校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对象。
6.录取
(1) A类政策。享受该类政策的考生,测试结论为“优秀”,且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的考生,达到学校所划定的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线,并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学校即予以录取。根据规定,享受该政策的考生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2) B类政策。享受该类政策的考生,测试结论为“合格”,须参加高考,并按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填报我校志愿,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同科类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学校即予以录取。根据规定,该类考生不得超过本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3) C类政策。享受该类政策的考生,测试结论为“合格”,须参加高考,并按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填报我校志愿,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同科类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我校即予以录取。
注:①对于高考综合改革、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②考生必须符合生源地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有关高考报名、运动员统一测试等要求,否则不能录取。
五、监督机制
1.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学校监督联系电话:0512-69379060,邮箱: jcc@mail.usts.edu.cn。
2.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严肃查处。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录取资格。
六、联系方式
地 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虎丘区)学府路99号
邮 编:215009
电 话:0512-68096117(招生办) 0512-68083745(体育部)
网 址:http://www.usts.edu.cn
E-mail: zsb@mail.usts.edu.cn
微信公众号:苏科大本科招生
七、其他说明
1.本简章内容若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相悖,则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2.学费、住宿费按江苏省有关部门核准的标准执行。
3.考生须加强对考试期间人身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并自行购买考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本招生简章由苏州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