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大学生的运动竞技水平,推动群众性体育运动的蓬勃开展,增强学生体质,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2014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一批运动成绩优秀、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对象
符合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二、招生计划:65名
三、招生项目:男子足球、篮球、网球、田径(田径项目只招收一级及以上等级运动员)
四、报名程序:
(一)申请材料:
1.按照网上报名系统要求打印“重庆大学高水平运动员申请表”,并加盖学籍所在中学公章。
2.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书、高中阶段获得省级比赛集体项目前三名或个人项目前三名的证明材料(比赛获奖证书、运动成绩证明、竞赛秩序册、成绩册等)复印件等。
3.推荐信:教练或学校的推荐信(要求写实:主要对被推荐人运动成绩、学习状况、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评述、含推荐人联系电话)。
(二)、网上报名:
2013年11月19日起登录重庆大学特殊类型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zhaosheng.cqu.edu.cn:8000/),按报名系统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工作并打印出重庆大学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申请表(注意:个人信息的有何学科、艺术、体育或其他特长栏请报考田径项目的考生填写测试项目(如:测试项目100米)。
(三)、材料报送:
请将以上3项材料用A4纸装订成册于12月10日前以特快专递(EMS)形式寄抵重庆大学体育学院办公室(以寄达地邮戳为准)。
邮寄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邮政编码:400044
重庆大学体育学院办公室收件人:李勇(邮寄资料不退还,原件测试到校报到时验证)
联系方式:体育学院023-65102594tyxy@cqu.edu.cn
学校招办:023-65102370,65102371zhaosheng@cqu.edu.cn
五、测试安排:
(一)测试时间
报到(考试)时间、地点 测试(考试)时间 测试(考试)项目
2013年12月13日14时-17时
虎溪校区网球练习馆 2013年12月14-15日 网球
(虎溪校区学生三食堂旁)
2013年12月20日14时-17时
重大体育馆(A校区后门旁) 2013年12月21-22日 足球
2013年12月27日14时-17时
重大体育馆(A校区后门旁) 2013年12月28-29日 篮球、田径
2013年12月30日上午8时起。 所有项目(网球、
篮球、足球、田径)
一级运动员文化笔试
(二)测试内容
篮球:
基本技术测试:
1.前锋、后卫测全场运球上篮;中锋测低策应位一对一对抗
2.一分钟自投自抢自投。前锋、后卫测三分球跳投;中锋投篮线外一分钟自投自抢跳投。(中锋投篮线的画法:以篮圈的中心点在地上的垂直投影点为圆心,以4.225米为半径按三分线的画法画出的线即为中锋投篮线)
3.折返跑
4.实战能力测试
网球:基本技术测试(两人对抽小球、两人对抽后场球、网前截击、高压球、后场移动给定点球、发球等)、实战能力测试
男足:基本技术测试(50米跑、传接球、20米运球射门,守门员测立定跳远、传接球和守门员技术)、实战能力测试
田径:主测:获得等级证书项目,可兼测其它项目。
(三)报到须知:
1.交验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书、高中阶段获得省级比赛集体项目前三名或个人项目前三名的原件(比赛获奖证书、运动成绩证明、竞赛秩序册、成绩册等)。测试前运动员等级证书尚在办理中的学生,请当地发证机关或中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3.报到时未按第四条要求寄送材料者须按第四条要求交材料(材料不全、不实者不允许参加测试)
六、录取原则:
参加重庆大学高水平运动员特长测试合格并经学校审核通过者,须经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省级招办以及重大招生网站公示,无异议者,将正式成为我校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特长测试合格考生。
经我校测试合格的考生还须按照各省招办要求向所在省招办申报高水平运动员资格,完成所在省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认定手续。凡未取得省招办资格认证者我校不予录取(相关情况请直接咨询所在省招办)。
测试合格考生须于2014年6月30日前登陆我校网上报名系统“补填高考信息”栏完成录取所需数据。未按时填报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合格考生报考原则录取:
1.国家二级运动员,其高考录取条件,以与我校签订协议为准。
第一类:普通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二类:特长测试成绩特别突出、发展潜力大且属于我校运动队急需者,其普通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
2.国家一级及其以上等级运动员(文化测试合格),学校将根据测试情况,结合学校实际需求综合考虑、择优录取。
七、其它:
1.本实施办法公布后,教育部政策若有调整,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文件要求进行调整。
2.学校纪监部门负责学校高水平运动员选拔录取工作的全过程监督。
3.接受社会监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或录取资格,并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4.凡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请自己事先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以防意外。
5.本办法由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