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工程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2014-02-11 15:16:41 来源:

  河北工程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之一。根据教育部的文件精神,2014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招生项目:篮球、田径、健美操

  招生计划:25人

  二、报名条件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3.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若生源所在省份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员测试,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份统一测试并取得合格以上成绩。

  4.考生报考我校的运动项目应与运动等级证书项目一致。

  5.参加篮球测试的考生需至少参加三次省级(含)以上比赛。

  6.根据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需要,篮球只招收男子篮球项目,健美操只招收国家一级(含)以上水平考生,田径项目不招收竞走项目。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3月7日8:30至17:30(健美操为3月8日)。

  2.报名地点:河北工程大学东校区体育部104房间(田径场西看台一楼)。

  3.报名要求:一律由本人现场报名,不得代报、函报。考生报名时须交验以下材料:①现场填写《2014年河北工程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报名表》;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贴在报名表后面);③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近三年参加省级以上比赛的秩序册、成绩册(篮球项目不得少于三次比赛)原件以及复印件;⑤近期免冠彩照2张。(注:所有复印件均需用A4纸复印)。通过审验者方可办理专项测试准考证。报名费:120元/人

  四、专项测试时间及内容

  测试日期  测试项目    测试地点    备注

  3月8日上午 田径      东校区田径场

  3月8日下午 篮球      主校区篮球馆

  3月9日下午 健美操     主校区篮球馆  9日上午,运动员适应场地

  3月10日   文化课单独考试 待定

  注:具体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专项测试内容及标准按《河北工程大学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执行。

  六、合格名单确定

  评审组根据考生的测试成绩确定初选名单,上报高水平运动员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确定专项测试合格考生名单。

  七、录取原则

  1.经学校测试合格的考生需在其所在省进行高考报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本着自愿的原则,在报考志愿时填报我校为第一志愿。

  2.对测试合格的考生,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本专科招生网予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3.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可申请参加我校文化课单独考试,单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经我校文化课单考考核合格者,将由我校报请生源地省级招办批准办理高考免试录取。

  4.根据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实际需要,按照所需项目分别进行录取。2014年篮球项目优先录取内线队员;健美操项目按性别分别排名,择优录取;田径按测试项目择优录取。

  5.如果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以教育部新文件为准。

  八、监督机制

  1.学校成立高水平运动员招生领导小组,负责高水平运动员的选拔录取工作。

  2.我校所有测试项目将进行全程录像,保证做到测试程序标准化、规范化、公开化。篮球、健美操测试录像将送校外盲审,盲审结果作为该生成绩的参考依据

  3.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及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4.对于通过提供虚假信息取得报考资格的或测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测试资格,并报送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九、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测试的食宿行等相关费用由考生自理。

  2.乘车参考路线:邯郸市火车站和汽车站(西站)下车乘13路到河北工程大学站下车,东校区体育场104公共体育部办公室。

  3.本简章由河北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及咨询时间

  河北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0310-8579060

  河北工程大学公共体育部:0310-8579591

  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

  监督举报电话:0310-8579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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