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民族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广西民族大学创办于1952年,是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完整学位授权体系。现有东、西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983亩,设有25个学院,学科涵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生21173人。学校具有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资格,2015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运动项目为足球和龙舟,选拔录取事项如下:
一、招生名额:35人
二、招生范围:面向全国招生
三、报考条件
(一)凡符合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0周岁,在足球、龙舟运动项目有特长,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报名:
1.高中、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体育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
2.高中、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
3.高中、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体育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二)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6日–2015年3月10日。
(二)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于2015年3月13日到广西民族大学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领取。
(三)报名材料: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获奖赛事的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原件);3.二级运动员(含二级)以上证书(原件);4.加盖所在中学公章的《广西民族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广西民族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可以登陆广西民族大学招生信息网下载);5.两张2寸近期彩色免冠标准照片。
报名材料可以送交、邮寄或电邮至:广西南宁市大学西路158号广西民族大学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办公室(广西民族大学西校区)。
联系人:韦廖华联系电话:0771–3260115
邮政编码:530008电子邮箱:46450943@qq.com
五、专项测试事项
(一)专项测试时间:2015年3月14日上午9:00
(二)专项测试地点:广西民族大学西校区足球场和各体育场馆。考生报到测试时,不统一安排接站、食宿。
(三)测试项目:
1.足球:5×5米折返跑、传准、运射、实战能力。
2.足球守门员:立定三级跳、掷远与踢远、扑接球、实战能力。
3.龙舟:3分钟下拉、卧推、1500米、60秒仰卧起坐、不限泳姿独立游泳200米以上。
六、文化课单独考试事项
(一)国家一级运动员考生,需参加广西民族大学组织的自主命题文化课考试(简称“文化单考”),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二)考试时间:2015年3月15日
(三)考试地点:广西民族大学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
七、录取规则
(一)参加2015年广西民族大学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并经生源所在省招生管理部门及国家教育部审核,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并确认。
(二)报考第一志愿为广西民族大学。
(三)录取
1.国家一级运动员考生,文化单考成绩合格且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相同的按文化单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此类考生人数不超过学校当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20%。
2.未通过文化单考录取的国家一级运动员考生和所有国家二级运动员考生,需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考试(简称“高考”)。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考生,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相同的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此类考生人数不超过学校当年录取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30%。
3.未通过以上第1、2点录取的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生源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八、监督机制
(一)广西民族大学纪检部门自始至终监督高水平运动员选拔录取工作,确保实施过程的公平公正。
(二)接受社会监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三)监督电话:0771-326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