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宁波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2015-01-18 13:20:15 来源:

  根据教育部关于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相关规定,2014年我校高水平运动员面向全国进行招生,具体事项如下:

  一、学校介绍

  宁波大学坐落于美丽的港口城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浙江省宁波市,是浙江省、教育部和宁波市共建高校。校名由邓小平同志亲笔题写。学校涵盖经、法、教、文、史、理、工、农、医、管、艺等十一大学科门类,拥有博士、硕士、学士和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和研究生免试推荐权,具有外国留学生、国防生、港澳台和华侨学生招生权,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属国家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综合实力进入全国高校百强行列。

  二、招生项目、计划和录取专业

  1.招生项目和计划:

  招生项目:男子篮球、男女乒乓球,各项目计划数如下:

  项目      拟招人数

  男子篮球    5-15名

  男女乒乓球   5-15名

  备注:各项目实际招生人数可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和生源质量进行适当调整。

  2.招生录取专业:

  (1)经济学类(包含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学、金融工程等专业);

  (2)工商管理类(包含工商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旅游管理、物流管理等专业);

  (3)法政类(包含政治学与行政学、行政管理、法学、法学(英语特色班)等专业);

  (4)人文与传媒类(包含汉语言文学、历史学、新闻学、广告学等专业)。

  三、报考条件:

  1.男子篮球

  (1)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符合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符合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近三年内在全国篮球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限以下七类全国体育赛事:全国运动会、全国体育大会、全国青年运动会、全国城市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全国U17篮球比赛、全国李宁高中篮球联赛。)

  (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符合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近三年内在各省篮球锦标赛、各省篮球李宁联赛中获得前二名的主力队员。

  2.乒乓球

  (1)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符合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前三名,符合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限直拍打法)。

  3.考生必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4.报名考生运动技术等级资格以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5.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资格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四、招生程序

  高水平运动员的选拔和认定,须经过考生报名、体育专项测试、文化课考试(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的考生)、认定入围名单、公示和录取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材料:

  考生报到时,须交验以下材料原件:

  ①高考报名证原件;

  ②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二级运动员须附比赛获奖证书及相关赛事秩序册、成绩册);

  ③二代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和户口本无效,无身份证者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④学历证明原件(普通高中毕业生可凭毕业证书或所在中学证明,同等学力者需提供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

  2.报名方法:

  (1)网上报名。考生从宁波大学本科招生网主页进入体育网上报名系统,在网上填写《宁波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确认无误后提交并下载打印。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15年3月1日至3月10日。

  (2)考生将打印好的《报名表》,连同报名材料①~④和两张一寸同底照片于2015年3月15日前用EMS寄往宁波大学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本专科招生办公室邮编:315211)(以邮戳为准)。

  (3)学校根据考生网上报名数据结合邮寄的书面报名材料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初审合格考生必须在测试前一天报到,报到时考生需将报名材料原件带到我校招生办交验。

  (二)体育专项测试

  1.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浙江省考生,须参加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水平测试,在测试合格的基础上我校再行组织测试。考生成绩以浙江省统一测试成绩为准。

  2.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非浙江省(区、市)考生,须参加考生所在省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水平测试,在测试合格的基础上我校再行组织测试;对未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非浙江省(区、市)考生,可直接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水平测试。测试成绩以我校测试成绩为准。

  3.测试标准按《2015年宁波大学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标准和选拔办法》执行。

  (三)文化考试

  1.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考生须在其户口所在地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对于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可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也可以选择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2.我校单独组织文化考试科目为三门:语文、数学、英语,各科试卷满分为150分,总分为450分。

  (四)认定、公示及录取

  1.学校根据考生体育测试成绩、综合表现和各项目需求认定入围名单及文化成绩分档要求。

  2.文化成绩分档要求

  (1)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地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予以录取。

  (2)对于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高考成绩达到生源地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考生,予以录取。该类考生入围人数控制在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的30%以内。

  (3)体育专项测试合格、文化课单独考试合格的一级以上运动员,予以录取。该类考生入围人数控制在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的20%以内。

  3.所有入围考生名单及其符合的分档要求类别均按教育部相关要求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示。

  4.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学校根据其生源地所在省级招办投档志愿情况予以录取。

  五、相关安排

  3月16日考生报到、现场确认

  3月17日体育专项测试

  3月18日文化考试

  考试地点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关注宁波大学本科招生网。

  六、附则

  1.考生在报名、考试中的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文化和体育任何一项考试中违纪的考生将不再参加高水平运动员录取。

  2.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若复查发现不符合条件者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学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准或备案的标准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

  4.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574-87600233,招生网址:http://zsb.nbu.edu.cn/。

  5.学校设立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投诉电话:0574-87600267。

  此招生简章由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同时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若国家教育部和体育总局调整政策,以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