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2015-11-25

一、学校全称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二、校址

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333号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招生专业

国际经济与贸易

六、招收项目和人数及相关说明

一、招收项目:男子篮球、女子篮球、男子足球

二、招生人数:2016年预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39人,按规定具体如下:

1、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享受参加学校文化单独考试的考生8人;

2、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享受参加文化统考并达到考生所在省、市二本录取分数线65%录取政策的考生12人;

3、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享受参加文化统考并达到考生所在省、市二本录取分数线录取政策19人。

学校根据学生的专业测试成绩和运动项目需求决定各项目招生人数。

七、报名时间及办法:

一、网上报名:2015年12月1日至2016年1月25日通过我校本专科招生网(http://bm.sues.edu.cn)进行高水平运动员网上报名,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补充信息,上传电子照片和高考报名号,打印报名表。初次报名,请先注册。

二、邮寄材料:考生须在2016年1月31日前将以下材料通过中国邮政快递方式(EMS)寄送至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350号教学楼西一楼招生办公室(邮编200336),联系电话021-62750183。逾期不再受理。

邮寄材料如下:

1.网上报名系统生成打印的报名表(须个人签名)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证书复印件(1份)

4.就读学校学习成绩证明原件(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运动员,须提供与高中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

5.学校推荐信原件(加盖学校公章)

6.运动员获得名次运动竞赛的秩序册和成绩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7.一寸彩色报名照1张

三、材料初审:学校对报考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初审合格名单于3月6日在我校本专科招生网公布。

四、测试:

报到时间:2016年3月5日(周六)8:30-9:00

测试时间:2016年3月5日(周六)9:00开始

测试地点: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333号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体育馆

报到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个人身份证原件

2.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证书原件

3.运动员获得名次的运动竞赛秩序册和成绩册原件(暂无法提供原件者,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主办单位公章)

注:测试当天须备齐以上材料原件,否则不予测试。我校不接受现场报名。

八、报名资格要求

1.考生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当年高考报名手续后取得高考报名号。

2. 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

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正式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4.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

九、选拔程序和录取办法(含文化统考类和文化单考类)

一、选拔程序:

考生参加由学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学校根据运动队项目设置、场上位置的需要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享有的录取条件。

二、录取办法:

1.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所规定并统一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且成绩合格。

2.考生必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且成绩合格。

3.参加文化统考的考生文化成绩须达到当地考试院规定的分数线。

4.参加校文化单考的考生文化单考成绩须合格。

5. 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其名单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生源所在省(区、市)教育考试院和学校“三级”公示审核,无异议后方能录取。

十、收费标准

报名考试费

我校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

学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教委财[2012]118号、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021-62750183

十三、投诉电话

021-67791256

十四、网址

www.sues.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1、考生的运动员等级证书、竞赛成绩须经考生报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认可,所有参加选拔测试的考生必须诚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测试资格和测试成绩。

2、拟录取考生将与学校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训练、比赛的义务和责任。

3、我校文化单考根据教育部教学司[2009]33号文件规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考核标准不低于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考试要求。

4、如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对2016年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出台新的文件精神,我校将遵照执行。

5、本招生简章由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与体育教学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