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华东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为提高学校的体育运动水平,发展高校竞技体育运动,选拔高水平学生运动员,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营造积极、健康和富有特色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特制定2016年华东师范大学选拔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方案。
一、选拔测试对象及条件
(一)测试者思想作风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并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而且在田径(男女)、篮球(男女)、排球(女)方面有特长。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方可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三)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报考条件,且已参加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办统一组织的2016年高考文化报名,获得高考报名号(14位)。
二、我校对运动员报考资格审查标准
具备我校招生项目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资格,其中二级运动员考生运动成绩必须达到《二级运动员报考资格审查标准》(见下表):
专 业 |
比赛规格 |
个人名次 |
团体名次 |
篮 球 |
近三年省、直辖市、自治区举办的正式比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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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名 |
近三年全国性举办的正式比赛总决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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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六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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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 球 |
近三年省、直辖市、自治区举办的正式比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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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名 |
近三年全国性举办的正式比赛总决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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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六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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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 径 |
近三年省、直辖市、自治区举办的正式比赛 |
所报项目个人前三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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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全国性举办的正式比赛总决赛 |
所报项目个人前六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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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收项目
田径:男子(200米、800米、110米栏、400米栏、跳远、三级跳远、跳高、标枪);女子(100米、200米、400米、100米栏、400米栏、跳远、三级跳远、跳高、铅球);男篮;女篮;女排。
四、招收计划
1、男女田径19名、男篮5名、女篮5名、女排6名,共计招收35人。
2、我校2016年高水平运动员录取专业:社会工作专业(社会发展学院)。
五、网上报名方法、时间
1、凡符合本测试方案的规定并且接受本方案选拔原则与程序的考生,按要求登录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的网上报名系统(点此进入...)进行网上报名,完整填写相关信息,确认后下载打印报名表格,并在本人照片上(右下角)盖学校公章。
2、网上报名起止时间:2016年1月4日—1月15日。
六、现场报到、测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1、现场报到时间和地点:2016年1月25日(星期一)8:30—11:00到华东师范大学(闵行区东川路500号)体育馆二楼报告厅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
2、报到要求:考生需提交有关材料原件以备查验(包括: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高中毕业证书原件或盖单位公章的学历证明、比赛成绩证书原件、有证书编号的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由体育局竞赛处盖红公章的与运动员等级证书上比赛成绩相一致的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验证合格者缴纳报考费200元和一寸免冠近照一张,当场领取测试准考证,并签订《诚信承诺书》和《反兴奋剂承诺书》。
3、考生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竞赛成绩须经考生报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认可,而且运动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http://jsdj.sport.gov.cn/“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公示的信息为准,未能查到相关信息的考生,不予报考;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必须与我校招生的运动项目一致(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所有参加选拔测试的考生必须诚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参加测试资格或测试成绩。
4、各项目测试时间和地点:
(1)田径:2016年1月26日(星期二)11:00开始,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东塑胶田径场。
(2)女子排球:2016年1月26日(星期二)9:00开始,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体育馆排球房(三楼)。
(3)女子篮球:2016年1月26日(星期二)9:00开始,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体育馆篮球房(三楼)。
(4)男子篮球:2016年1月26日(星期二)约10:30开始(即女篮测试结束后开始),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体育馆篮球房(三楼)。
5、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所有考生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提交保险单据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测试。
6、男女篮球项目:凡已在国家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或中国篮球协会注册以及曾报名或参加了中国篮球职业联赛、全国篮球联赛、全国俱乐部青年篮球联赛、全国青年篮球联赛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我校测试。
女子排球项目:凡已在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或中国排球协会注册以及曾报名或参加了全国排球联赛、全国排球锦标赛、全国排球大奖赛、全国青少年U—18及以上年龄组排球联赛、锦标赛、冠军赛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我校测试。
七、选拔原则、程序
1、凡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均必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同时考生必须要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和测试等第标准。
2、我校将根据考生参加我校体育专项水平测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设置、场上位置的需要择优录取,测试合格的考生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拟录取候选人资格。(田径考生当场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未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者,不予合格公示)。
3、按教育部要求,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合格资格考生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考生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高水平运动员高考录取优惠政策,具体优惠程度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4、考生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且按要求报考我校,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规定要求的,我校即给予录取。符合教育部规定的高校单独考试条件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成绩合格者录取为我校学生。
5、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对于在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新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退回户籍所在地。
八、其他
1、咨询电话:招生办公室:021-62232212;体育与健康学院咨询电话:021-54345138、62233434。
2、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接受纪委监察部门、招生行政部门、社会各界监督。学校纪委监察部门举报电话:021-54344651。
3、符合申请免试入学条件的运动员,请按《华东师范大学关于2016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的通知》执行,免试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5日。
4、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