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复旦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规定,为选拔高水平学生运动员,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促进学校体育活动深入开展,经我校研究决定2016年继续以学校组织选拔测试的方法在全国范围内选拔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计划
各类运动项目招生计划上限如下:
项目 计划数
男排 6
女排 6
田径 5
游泳 4
武术 4
射击 5
合计 30
其中,排球项目分位置招生计划如下:
位置 主攻 副攻 接应 二传 自由人
男排 2 2 - 1 1
女排 2 2 1 1 -
二、报考条件
凡报名参加复旦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教育部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
2、报考的运动项目与运动等级证书一致;
3、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4年8月31日之后出生);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排球项目的考生必须具有国家二级或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并作为主力队员在高中阶段获得省级或以上排球比赛前三名或全国比赛前八名,曾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的专业运动员必须具有健将级运动员等级证书;
(2)田径、游泳、武术、射击项目的考生必须具有国家一级或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并在高中阶段获得该项目省级或以上比赛个人项目前三名或全国比赛个人项目前八名,其中武术项目原则上只招收健将(武英级)运动员,对个别测试成绩特别优秀的一级运动员将适当考虑。
三、网上报名及初选
1、凡符合本简章测试对象规定并且接受本简章选拔办法与程序的考生,可于2016年1月4日至2016年1月13日登录复旦大学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并缴纳报名初选费100元。考生须按报名步骤要求填写并打印《2016年复旦大学选拔测试个人信息表》、《2016年复旦大学选拔测试高中阶段成绩单》,经由所在中学校长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后,连同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书、获奖证明、成绩册、秩序册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于2016年1月14日前(以实际收到时间为准)寄达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
2、我校将组织专家评审组根据报名材料对考生的报考条件进行审核、初选,初选结果将于2016年1月20日左右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公布。
3、未完成网上报名及未通过初选的考生不得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
四、复选测试
1、通过初选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缴纳复选测试费100元,凭系统生成的准考证到复旦大学参加复选测试,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3张一寸彩照以及运动等级证书原件、体育竞赛获奖证明原件、成绩册原件、秩序册原件等材料以备复查。
2、复选测试包括文化水平测试、体育专项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及考场安排将另行通知;专项测试内容(详见附表):
排球:1-2项身体素质测试,3-4项专项技术测试,比赛综合测试;
游泳:200米混合泳(成绩作为重要参考)、考生报考的专项;
田径、武术、射击:考生报考的专项(田径项目在室外或室内无加温状态下进行测试);
考生的文化水平测试成绩须达到合格线(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体育专项测试现场测试成绩须达到一级运动员标准(排球、武术除外)。
3、排球项目专项测试成绩特别优秀且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可申请我校文化课单招考试录取资格,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可予以录取,总人数不超过6人。
4、我校将根据考生的专项测试成绩,参考文化测试成绩、历年比赛成绩以及各项目的需求,确定高水平运动队入围名单(择优选拔,宁缺毋滥),并给予相应的高考优惠政策:
“高考成绩达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65%即予以录取”的政策名额为排球项目不超过7人、田径项目不超过2人;其余入围考生获得“高考成绩达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即予以录取”的政策。具体以考生与我校招生办公室签订的书面协议为准。
5、我校将对测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所有考生必须服从复旦大学体育教学部的兴奋剂抽查。如有服用兴奋剂、材料作假、替考等任何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考生的测试资格及测试成绩并通报有关部门。
五、管理办法
1、我校将在入学后对所录取的学生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和运动水平复审,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2、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六、注意事项
1、报名测试等所有费用均通过复旦大学网上报名系统缴纳,一经收取不再退还。
2、高水平运动队的选拔测试过程要牵涉一定的时间与精力,外省市考生更为辛苦,同时我校对高水平运动员在本科学习方面并无特殊的照顾政策,所以对考生的文化知识也提出了较高要求,请各位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慎重报名。考生往返路费、食宿费自理。
3、射击项目的考生枪、弹自备,并按照公安部关于枪弹运输管理的规定办理枪弹携运证及相关手续,否则取消测试资格。
4、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所有考生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提交保险单据原件,否则不得参加测试。
5、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并测试合格。
6、如果教育部关于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政策有所调整,我校将对招生简章进行相应修改并重新发布。
七、监督保障机制
1、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简章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2、复旦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监察处监督。
监察处电话:021-65642601,邮箱:jijian@fudan.edu.cn
八、咨询及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220号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433
招生咨询呼叫中心:021-55666668
传真:021-55664345
电子邮箱:admission@fudan.edu.cn
复旦大学招生网:www.ao.fudan.edu.cn
复旦大学体育教学部咨询电话:021-65643324或65643322
复旦大学武装部(射击)咨询电话:021-65642231
九、本简章由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