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福州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2016-01-30

  福州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建设高水平运动队学校。为推动校园体育运动的开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结合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和人才培养目标,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11号)精神,福州大学2016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报名条件

  身体健康,具有本招生简章限定项目的体育特长,年龄不超过22岁(1994年后出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

  2.高中阶段(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

  3.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

  同等学力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二、招生计划

  项目  招生计划  备注

  男子篮球  5

  女子篮球  5

  男子游泳  25  其中仰泳不超过3人

  女子游泳  15  其中仰泳不超过3人

  三、招生专业

  在考生所在地我校年度招生专业中分科类填报,其中北京、上海、内蒙古、青海只招收理科考生。

  四、报名办法

  1.所有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均需按相关规定办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报名手续,并在福州大学招生办网站(http://zsb.fzu.edu.cn)进行网上报名,网报时间为2016年1月28日~2月24日(无须邮寄纸质材料)。

  2.我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网报资料进行初审,审核结果拟于2月底在学校招生办网站公布。

  五、报到及测试

  1.报到安排

  ①报到时间:2016年3月5日上午8:30-11:30;

  ②报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福州大学体育综合馆;

  ③所需材料:福州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近期同版免冠正面两寸彩照4张、所在中学提供的高中学历证明或高中毕业证书(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与高中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等)、通过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http://jsdj.sport.gov.cn)打印的运动员资料、运动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因故无法提供证书原件者,以报到当天国家体育总局查询系统显示的运动员资料为准)、参赛秩序册本人页复印件、相关成绩册本人页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注意事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所有复印件均须由所在中学或当地体育主管部门加盖公章。

  2.专项测试

  ①测试时间:2016年3月6日;

  ②凡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均应参加我校组织的专项测试,并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者,视为主动放弃报考资格;

  ③测试地点:报到时另行通知;

  ④测试内容及评分办法:详见附件《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实施细则》;

  ⑤测试费用:170元/人(报到时现场缴纳)。

  3.文化考试

  ①我校文化课单独考试(以下简称单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考试内容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课考试大纲》执行。文化考试安排在2016年3月5日14:30-17:30进行,具体地点报到时另行通知。

  ②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的考生可在网络报名时选择参加单考或高考(二选一),其他考生必须参加高考。参加单考与高考的考生分别排队,不交叉重复。

  六、录取工作

  1.我校将根据各项目测试成绩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2倍),并在学校招生办网站上公布。

  2.考生所在地如有举行体育专项省级统一测试,则需按规定参加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

  3.参加单考且成绩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经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核准,可免于参加高考,我校将予以录取。

  4.参加高考的高水平运动员,其高考成绩达到所在地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省控线,原则上即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省控线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单独划定),经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核准,我校将结合其高考成绩和志愿予以录取。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或确有专业培养前途者,我校将根据测试成绩和招生计划,申请按省控线65%录取。

  5.入选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合格名单的考生,均应参加所在地组织的高考志愿填报且在规定批次内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专业志愿可在我校面向考生所在省投放的招生专业范围内按科类选报,并服从专业调剂。考生需于2016年6月25日~7月5日登录我校招生办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高考志愿确认,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6.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全过程均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测试合格名单,由学校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备案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7.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须与学校签订协议,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8.我校将在入学后对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进行复测和复核,凡经查实确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情况的新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并报请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9.我校将在招生办网页及时发布高水平运动队的有关通知和信息,请留意关注并配合做好有关个人信息的采集工作。凡未如期按照我校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有关个人信息提供不准确而产生的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负责。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1-22866857(招生办),22865198(体育部)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50116

  八、本简章由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关于2016年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办法有新的变化,则以教育部颁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附件:

  1.福州大学高水平运动队(篮球项目)测试实施细则 点击查看

  2.福州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游泳项目)测试实施细则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