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重庆邮电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2016-01-30

  重庆邮电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全国建设高水平运动队的学校之一。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2016年将继续面向全国选拔运动水平突出、品学兼优的高水平运动员,以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

  一、招收项目及计划

  1.招收项目为乒乓球。

  2.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总规模不超过重庆邮电大学2015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招收人数男女共0-30人。最终合格考生人数将根据考生测试成绩同时结合运动队建设需求确定,总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2倍。

  二、报考条件

  1.符合国家规定的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德智体全面发展、无伤病,年龄在17-22周岁之间(1999年8月31日至1994年9月1日之间出生),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考: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限中学生比赛、青少年锦标赛)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单打前三名或双打第一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通过省级单项比赛或全国性比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2.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1.网上报名。2016年2月1日至3月4日,申请者登陆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系统(http://zs.cqupt.edu.cn/bmxt),按系统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2.学校将对完成网上报名程序的考生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可从3月1日开始在报名系统中查询,考生务必及时查看。初审合格者方可打印《重庆邮电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

  3.材料审核。考生应于2016年3月9日到我校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并提交以下材料:

  (1)《重庆邮电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须经所在中学审核盖章;

  (2)国家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通过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http://jsdj.sport.gov.cn/)打印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资料。

  (3)《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或抽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4)近期比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一寸近期免冠同底照片3张。

  我校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考生方可领取准考证、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

  四、测试安排

  1.专项测试

  (1)测试时间:2016年3月10-11日

  (2)测试地点:重庆邮电大学乒乓球馆

  (3)测试内容:乒乓球比赛(按比赛名次先后确定成绩)

  2.文化单考

  (1)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的考生,经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后,可申请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考试大纲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课考试大纲(试行)》。

  (2)文化考试时间:2016年3月11日

  五、录取要求

  1.考生所在省若统一组织了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的,考生必须参加且成绩合格。

  2.经我校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自愿与我校签订协议。完成协议签订的考生名单将由我校报教育部和学生所在省(市)招办备案,由教育部“阳光平台”进行公示。

  3.参加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并经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需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课考试,且文化成绩达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这类考生入围公示人数不超过该项目招生计划的30%。对于合并调整录取批次的省份,录取分数要求按教育部及相应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

  4.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并参加了我校文化单考的考生,文化考试合格者,经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核准后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这类考生入围公示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5.具体录取办法按教育部及各省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文件执行。

  六、其他

  1.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选拔结果公开透明。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生工作,并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

  2.申请者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所在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推荐申请者。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应资格。

  3.如本简章与教育部最新文件有冲突,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4.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山街道崇文路2号

  邮政编码:400065

  招生信息网:http://zs.cqupt.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23-62468661、62468662

  监督与投诉电话:023-62460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