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西师范学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广西师范学院坐落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篮球和田径项目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普通本科院校,也是自治区首批立项建设特色高校之一。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的体育运动水平和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校体育活动的深入开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及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有关规定,2016年我校继续招收运动水平突出、学习成绩优良、综合表现优秀的高水平运动队学生。
一、招生项目、计划及范围
1.招生项目:篮球(男、女)、田径(男、女)
(注:田径只招收100米、200米、400米、110米栏(男)、100米栏(女)、800米、1500米、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等十个专项的运动员考生。)
2.招生人数:34人
(1)男子篮球队5人,其中后卫2人,前锋2人,中锋1人;
(2)女子篮球队5人,其中后卫3人,前锋1人,中锋1人;
(3)男子田径队12人,其中短跨项目4人,中长跑项目2人,跳跃项目3人,投掷项目3人;
(4)女子田径队12人,其中短跨项目4人,中长跑项目2人,跳跃项目3人,投掷项目3人。
3.招生范围:除北京、上海、新疆、西藏、青海、宁夏外的其他省(自治区或直辖市)。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至2016年9月1日)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注: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2.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三、报名办法
1.凡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且接受本简章选拔程序及录取规则的考生,请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jc.gxtc.edu.cn/Category_7541/Index.aspx)下载《广西师范学院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报名登记表》(附件1),认真逐项填写考生相关信息(要求信息填写务必完整、真实),于2016年2月28日前将报名登记表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gxsfxyzsb@163.com,逾期不再接受和办理报名手续。
2.学校对考生的报名登记表进行资格预审,预审通过名单将于2016年3月1日前公布在我校招生信息网。
3.通过资格预审的报考我校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必须进行现场报到确认,报到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需交原件核对)1份;
(2)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高中阶段及近三年参加省级以上比赛的获奖证书及相应的竞赛秩序册、成绩册原件和复印件2份;
(4)《广西师范学院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报名登记表》
原件(可通过网上下载打印并加盖所在中学公章,无中学公章视为无效);
(5)本人近三个月免冠1寸彩照4张。
四、选拔程序
1.体育专项测试:经审查符合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条件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
2.文化课考试:凡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的考生,在通过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和素质测试后,可申请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以下简称文化单考,我校确定并公示此类考生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也可选择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大纲详见附件2)。其他考生必须在其户口所在地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3.资格认定:参加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并达到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标准的考生,参加文化单考考生同时必须达到文化单考合格线,经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我校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测试合格入围考生名单。
4.网上公示:2016年4月份我校将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测试合格入围考生名单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经省级招生部门确认后,教育部将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经省级招生部门确认的高水平运动队测试合格考生名单。
五、录取原则
(一)符合教育部和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关于高水平运动队的投档规定,投档到我校后,根据运动项目分性别、分位置或小项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二)对于经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且测试成绩特别突出,我校可适度降低文化成绩录取要求,但不得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此类考生不超过我校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三)根据我校各体育项目建设发展的需要、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专业招生要求和学校发展整体布局等情况,并考虑考生本人专业志愿,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择优录取,合理安排专业。
五、现场报到确认和考试时间、地点
1.现场报到确认时间、地点
(1)现场报到确认时间:2016年3月7日14:30-17:30;
(2)报到确认地点:广西师范学院长岗校区体育学院办公室(长岗聚贤楼五楼)。
2.考试时间、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1)体育专项测试时间:2016年3月8日9:00-12:00;
篮球专项测试地点:广西师范学院长岗校区逸夫体育馆;
田径专项测试地点:广西师范学院长岗校区田径场。
(2)文化课考试时间:2016年3月9日。
考试地点:广西师范学院长岗校区
(以上公布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详见《广西师范学院招收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附件3、4),测试注意事项详见附件5。
七、监督机制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771-3908523。
八、联系方式
1.体育学院联系人:全老师15977799930;
2.招生就业处联系人:闫老师0771-3136513,陈老师:0771-3903928(兼传真)。
九、其他事宜
1.本招生简章以教育部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政策为依据,若国家招生政策和相关规定有所调整,则以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我校招生将做相应的调整。
2.所有考生材料均按照要求在教育部阳光招生平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考生及本人所在学校应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3.考生报到和参加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及文化单考时,学校不安排接站,往返路费及食宿费等一切费用自理。
4.报考我校的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的考生免收报名考试费。其他考生收取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以最新物价部门审批为准。
5.参加测试的考生均需自己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测试过程中出现受伤事故自行负责。
6.本简章由广西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附件:
3.广西师范学院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田径专项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