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2016-03-02

  山东师范大学是山东省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是教育部公布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院校。根据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等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招收高水平运动员通知精神,我校2016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1、高水平运动员招收项目:田径、乒乓球、健美操、排球(女)。

  2、招生总计划70人,其中田径29人(田赛15人,径赛14人)、排球(女)6人、乒乓球15人、健美操20人。

  各项目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及享受二本线65%的计划如下:

  田径: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计划4人;享受山东省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运动员8人(其中短跑、跨栏:男子1-3人,女子2-4人,中长跑:男、女择优1-2人,跳跃:男子1-3人,女子1-2人,投掷:男子1-3人,女子1-2人,根据报考生源情况可进行调整,录取名次按省测、校测各占50%计算总分,外省高水平运动员以校测为主)

  排球(女):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计划4人(主攻2人,自由人1人,接应1人);享受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运动员2人(其中主攻1人,自由人1人,根据场上位置,按校测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乒乓球: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计划3人(男2人,女1人);享受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运动员5人(男2人,女3人,按校测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健美操: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计划3人(男2人,女1人);享受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运动员6人(男3人,女3人,按校测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二、报名条件

  1、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的报名条件,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

  (2)考生所在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考生(不含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必须参加统一测试并测试合格;未组织统一测试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需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证书。

  2、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生源地组织的高考报名。

  三、招考程序

  1、考生于3月1日-3月15日登录山东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报名网址:http://www.zsb.sdnu.edu.cn/bm/login.aspx)

  所有报名考生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专项测试,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可申请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考试。

  2、相关报名材料:

  (1)考生登录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系统,网上打印《山东师范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申请表》;

  (2)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或高考报名表复印件;

  (4)通过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http://jsdj.sport.gov.cn/)打印的运动员等级证书资料;

  (5)一级及以上运动员需准备近三年运动成绩证书原件、复印件,参赛秩序册、成绩册原件、复印件。

  3、考生使用特快专递将以上报名材料邮寄至山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88号山东师范大学招生办,邮政编码250014,联系电话0531-86182201、0531-86180769)

  4、现场确认:3月29日9:00-17:00

  报名地点:山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88号山东师范大学千佛山校区)。

  5、考试时间:

  体育专项考试时间:3月30日

  文化课考试时间:3月31日

  专项测试合格且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方可申请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考试。

  6、各项目体育专项考试内容:

  (1)田径:考核田径各专项(依据国家田径最新等级标准)。

  (2)排球(女):基本素质40分,分组比赛60分

  ①基本素质

  摸高测试(自由人除外)(10分)

  各位置测试内容:

  主攻:扣一般球和调整球(30分)

  副攻:扣各种快球及战术球(30分)

  接应:扣二号位球及前交叉球(30分)

  二传:传一般球及调整球(30分)

  自由人:接发球(20分)、防守(20分)

  ②分组比赛(60分)

  (3)乒乓球:按男、女分开比赛。分一级运动员组和非一级运动员两组,按照报考人数采用单循环比赛,决出全部名次。

  (4)健美操:

  基本素质40分,成套60分。

  ①基本身体形态(5分)

  相貌较好,体型健美,身高体重比例合理,身体无明显疤痕。

  ②专项素质(15分)

  三面叉(5分)

  站立体前屈(5分)

  屈体分腿跳(男子连续完成10个,每两个1分

  女子连续完成5个,每个1分,共5分)

  ③专项难度(20分)

  按执行规则中的最低完成标准,及身体姿态的扣分

  A类难度(5分)

  男:托马斯180成俯撑或成文森

  女:提臀起转体180成俯撑

  B类难度(5分)

  组合支撑(直角支撑和分腿支撑组合)转体720

  C类难度(5分)

  男:屈体跳转360成俯撑

  女:屈体分腿跳转体180成俯撑

  D类难度(5分)

  单足转体720接垂地劈腿或双伊柳辛接垂劈

  ④成套(60分)

  成套要素1过渡与连接合理(10分)

  成套要素2操化动作规范性(10分)

  成套要素3场地运用合理性(10分)

  成套要素4音乐与动作合拍情况(10分)

  成套要素5完成成套动作的体能情况(10分)

  成套要素6成套动作给人留下的印象(10分)

  7、文化考试内容:语文、数学、外语三门,考核标准参照山东省普通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考试要求。

  四、录取政策

  1、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

  我校根据2016年高水平运动员校内统一测试成绩和学校运动队的发展需要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注:田径项目,山东省考生录取名次按省测、校测各占50%计算总分,外省高水平运动员以校测为主)。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向社会公示,并与被认定的高水平运动员签订“高水平运动员认定协议书”。经我校公示的高水平运动员在高考后达到相应文化课录取优惠分值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2、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的田径、乒乓球、健美操、排球(女)项目经校内测试和文化课单独考试合格的运动员的录取,经学校招生信息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与被认定的高水平运动员签订“高水平运动员认定协议书”,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3、山东师范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员录取专业为汉语言文学专业。学费标准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及其他

  1、山东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2、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须与学校签订“高水平运动员认定协议书”,被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学习汉语言文学专业,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3、我校对在体育专项考核或文化课单独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证书)材料取得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4、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的所有考生须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测或抽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5、高水平运动员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全面复查,并组织体育专项复试,如发现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条件、违反招生规定、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郑重声明: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所有事宜均由招生办公室负责答复。考生和家长因轻信其他人员的许诺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招生办公室电话:0531-86182201、86182202

  招生监察办公室电话:0531—86180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