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吉林化工学院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吉林化工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普通高校。我校女子足球队在2015获得全国大学生女子足球联赛总决赛第八名的好成绩。2016年将继续在我校招生的省(区)内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学生。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1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和人才培养目标,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项目
男子、女子足球
二、招生人数
计划招生22人,其中男子足球11人(每个位置各一人),女子足球11人(每个位置各一人)。
三、报名条件
凡报名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得超过22周岁(1994年9月1日(含)之后出生),持有足球运动员等级证书。且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以同等学历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共同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历考生不得报考。
四、报名办法
凡报名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部门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1.报名。登陆学校招生网(http://www.jlict.edu.cn/)招生信息栏下载《吉林化工学院2016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登记表》(A4纸打印),填写完整后,连同以下材料一并加盖所在中学公章,快递至吉林市承德街45号,吉林化工学院招生就业处,邮编:132022,来函请注明“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字样。邮寄截止时间:2016年3月27日(以邮戳日期为准)。①运动等级证书复印件(如果等级证书正在办理中,请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拟录取名单上报教育部前未能提供正式等级证书者,取消拟录取资格)②参赛秩序册本人部分复印件,③成绩册本人部分复印件④比赛成绩证书复印件⑤学籍证明,二代身份证复印件,⑦高考报名表复印件等材料(原件将在考生现场报到时使用)。
凡上述报名材料不全者,报名无效。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2.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需提交:
①身份证原件,②2张本人一寸免冠照片,③二级以上(含二级)运动员证书原件,④竞赛获奖证明原件,⑤成绩册原件,⑥秩序册原件等材料⑦报名、考试费500元。
五、测试安排
1.报到时间:2016年4月7日;
2.报到地点:吉林化工学院招生就业处,逸夫楼B座504室;
3.测试时间:2015年4月8日;
注:报到及测试时间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六、测试内容
1.足球项目:
(1)守门员测试25米折返跑、25米定位球踢准、技战术考核(分组比赛)及守门员相关技术;
(2)其他位置运动员测试颠球、25米折返跑、20米运球过杆射门、25米定位球踢准、技战术考核(分组比赛)。
七、录取程序及要求
学校成立由主管领导、招生就业处、体育教学部、纪检监察部门主要成员组成的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处、体育教学部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1.公示。学校将根据考生的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一级运动员(含)以上)以及对不同位置的需求程度,提出拟入选考生名单和签约等级(A类、B类、C类)。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由招生就业处报送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将获得我校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入选资格。
2.录取。入选考生录取优惠标准分为三个等级:
A类: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达到生源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按照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按60%计算)、文化课成绩(按40%计算)的原则加和,由高到低排名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报请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后择优录取。
B类:对于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入围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达到生源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学校按照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按60%计算)、文化课成绩(按40%计算)的原则加和,由高到低排名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报请生源所在地(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生部门批准后择优录取不超过学校当年录取高水平运动员总数30%的考生。
C类:对极少数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国家一级(含)以上运动员,首先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单独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时间在测试后另行通知),合格后,参加高考,成绩达到生源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33%。学校按照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按60%计算)、文化课成绩(按40%计算)的原则加和,由高到低排名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报请生源所在地(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生部门批准后择优录取不超过学校当年录取高水平运动员总数20%的考生。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八、其它
1.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学籍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不符合招生条件者,一经发现立即清退,同时报其所在省级招生办。
2.本简章解释权归吉林化工学院招生就业处,上述内容如与国家有关法规及政策相违背,以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为准。
3.各位考生、家长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各项考试、录取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
九、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45号
邮政编码:132022
联系部门:吉林化工学院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432-630830566308667962185116
传真:0432-63097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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