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东北电力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2017-01-05

  东北电力大学坐落在风景秀美的吉林省吉林市。学校是吉林省重点大学,始建于1949年,是新中国建立的第一所电力工科学校。2012年学校入选为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学校共有15个教学院系,43个本科专业,涵盖了工、理、管、文、法、经、教育、艺术8个学科门类。学校是博士学位授权单位,有电气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1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9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有吉林省优势特色重点学科6个,其中吉林省重中之重重点学科2个,有工程硕士(含7个授权领域)、体育硕士、翻译硕士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具有硕士研究生推免权。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19000人。

  学校有教职工1402人,拥有高级职称人员500余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双聘),国家万人计划第一批人选2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2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4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33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拥有“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

  我校是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我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运动项目有龙舟运动(由于龙舟运动项目没有等级运动员标准,参照教育部学生司“关于明确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定向越野和龙舟项目报名条件的通知”,赛艇、皮划艇静水、皮划艇激流回旋3个运动项目的国家一级(含一级)以上运动员可报考我校龙舟运动项目)和冰雪项目(短道速滑、速度滑冰、高山大回转和越野滑雪4个项目的国家一级(含一级)以上运动员可报考我校冰雪运动项目)。为提高学校竞技体育水平,增强大学生体育素养,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和素质教育的全面开展,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17年将继续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条件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3、如考生所在省组织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考生必须参加并通过其测试。

  二、招生项目及拟招生人数

  龙舟运动:22人;(招收国家一级(含一级)以上运动员)

  冰雪运动:19人。(招收国家一级(含一级)以上运动员)

  三、招生范围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四、报名方式

  请考生认真阅读相关要求,将报名前须准备的各种原件、复印件及需要加盖的公章等事宜准备齐全。如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报名,责任自负。

  1、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一律先通过我校本、专科招生网(http://zsw.nedu.edu.cn)下载东北电力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登记表并认真填写,报名截止前将电子版发到zsb@nedu.edu.cn,现场确认时上交纸质版,正式考试前由考生本人到学校办理确认报名手续,缴纳报名考试费,领取准考证。

  龙舟: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2月中旬-3月上旬

  确认报名时间:2017年3月中旬-4月上旬(具体时间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请自行查看,我校不再另行通知。网址:http://aaeo.nedu.edu.cn/zsw/)。

  冰雪: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月15日-2017年2月15日

  确认报名时间:2017年1月22日13:30(如因特殊原因更改确认报名时间,学校将提前在我校主页公布,请自行查看,我校不再另行通知。网址:http://aaeo.nedu.edu.cn/zsw/)。

  确认报名地点:东北电力大学东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312房间(吉林省吉林市长春路169号)

  2、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材料:

  (1)东北电力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登记表(原件)

  (2)个人简历

  (3)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临时身份证或户口本无效),学生证原件。

  (4)国家一级(含一级)以上运动员证书原件、复印件(龙舟项目);国家二级(含二级)以上运动员证书原件、复印件(冰雪项目)。

  (5)学校或高考报名主管部门介绍信(证明该考生具备2017年高考报名资格)

  (6)相关体育竞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比赛秩序册、成绩册的封面和证明考生成绩部分均需加盖赛事主办单位的公章及审核人签字。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的考生

  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的名次证明材料。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的考生

  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的证明材料.

  (7)报名、考试费700元。

  注:所有原件在审核结束后退还考生,其他材料一律不退还,请考生自行备份复印件。

  五、测试时间

  (一)龙舟测试时间:

  2017年3月中旬-4月上旬

  1、报到时间:2017年3月3月中旬-4月上旬(具体时间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请自行查看,我校不再另行通知。网址:http://aaeo.nedu.edu.cn/zsw/)。

  2、报到地点:东北电力大学招生就业处(东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314房间)。

  3、召开考生会议(在东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四楼会议厅),讲解考生资格审查、测试办法和相关技术问题,会后在312房间采集数码照片,办理相关手续。

  4、报到当天18:00到东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312房间凭考生本人身份证领取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准考证。

  (二)冰雪测试时间:

  2017年2月23日(如因特殊原因更改测试时间,学校将提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请自行查看,我校不再另行通知。网址:http://zsw.nedu.edu.cn)。

  1、报到时间:2017年2月22日下午13:30。(如因特殊原因更改测试时间,学校将提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请自行查看,我校不再另行通知。网址:http://zsw.nedu.edu.cn)。

  2、报到地点:东北电力大学招生就业处(东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312房间)。

  3、召开考生会议(在东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四楼会议室),讲解考生资格审查、测试办法和相关技术问题,会后在312房间采集数码照片,办理相关手续。

  4、报到当天17:00到东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312房间凭考生本人身份证领取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准考证。

  六、体育专项测试

  1、龙舟运动

  (1)专项素质:1分钟仰卧起坐、仰卧推举、2分钟俯卧上拉、1500米。

  (2)综合评定:水上划船的协调性、水感等,运动员的基本条件,身体素质与能力,技术以及发展潜力等。

  2、冰雪运动

  测试项目与考生运动员等级证书上的项目保持一致。

  七、录取办法及程序

  1、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就业处、体育学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通过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学校将合格名单上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及教育部备案,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3、对通过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且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通过的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高水平运动员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高水平运动员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单独划定,其他省份则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同)的考生,由我校报其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录取;

  对通过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且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通过的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高水平运动员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65%,由我校报其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录取,该类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的30%。

  过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且拟申请我校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和国际健将(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须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参加由国际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考试成绩须通过我校划定的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我校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考生的相关信息,公示通过后方可被我校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的20%;未获得该项优惠政策的国家一级(含一级)以上运动员参照国家二级运动员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4、对通过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且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通过的考生,其文化成绩达到相应录取分数线,由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东北电力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和发展的整体需要,结合考生的具体情况全面考察、择优录取。

  5、专业安排:对于达到上述要求者,学校将根据其运动成绩、项目的需求程度、专业招生要求和学习基础情况,安排适当专业学习。

  八、其它事项

  1、考生报名、考试时,学校不统一安排接站,往返路费、食宿费等一切费用自理。

  2、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由学校有关部门对所有录取新生进行专项复查,经复查有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舞弊者,立即取消其学籍,并勒令其退学。

  3、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否则不享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相关优惠政策。

  九、如教育部公布了新的关于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文件,将按教育部的最新文件精神执行。

  十、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在东北电力大学招生就业处

  十一、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432-64806749

  邮编:132012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长春路169号东北电力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箱:zsb@neep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