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京工业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2017-01-13

  南京工业大学是具有百年办学历史的百强高校,国家首批14所“2011计划”高校之一(“2011计划”即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是继“985工程”、“211工程”之后我国高等教育又一项体现国家意志的重大战略举措,首批通过认定的有全国14所高校)。为进一步推动校园体育运动的开展,提高学校竞技体育水平,为国家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大学生运动员,根据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文件规定,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和人才培养目标,我校2017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品学兼优、特长突出的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计划

  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规模在我校上一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集体项目不超过该项目赛事规定的一方最多同时上场人数,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招生项目

具体小项(位置)

招生计划

男、女田径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5000米、5000米竞走、10000米竞走、100米栏、110米栏、4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撑竿跳高、铅球、铁饼

0-46

棒球

投手、接手、内场手、外场手

0-9

垒球

投手、接手、内场手、外场手

0-9

  注:招生总计划不超过64人,公示合格考生人数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根据测试情况,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报名条件

  1、考生须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符合全国大学生比赛参赛资格,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2、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3、考生所持有的运动员等级证书项目应与报考的高水平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对应一致)。

  4、凡报考我校的运动员必须为生源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公示无异议的考生。

  5、田径高水平运动员考生小项报名起点成绩要求如下:

男子

女子

项目

成绩

项目

成绩

100米

11.35

100米

12.85

200米

22.85

200米

26.65

400米

51.00

400米

01:02.00

800米

02:01.00

800米

02:24.00

1500米

04:15.00

1500米

05:05.00

3000米

09:10.00

3000米

11:00.00

5000米

16:10.00

5000米

20:00.00

10000米竞走

44:00.00

5000米竞走

24:55.00

110米栏(1.067米)

15.60

100米栏(0.840米)

15.60

400米栏(0.914米)

56.00

400米栏(0.762米)

01:06.00

跳高

1.90 m

跳高

1.60 m

跳远

6.60 m

跳远

5.30 m

三级跳远

14.00 m

三级跳远

11.60 m

撑竿跳高

4.40 m

撑竿跳高

3.30 m

铅球(7.26公斤)

12.80 m

铅球(4公斤)

12.80 m

铁饼(2公斤)

38.00 m

铁饼(1公斤)

39.00 m

  注:(1)径赛项目报名成绩要求均为电动计时。

  (2)凡参加过由国家体育总局或田径运动管理中心(协会)所主办的上述项目的全国性比赛(全国少年、青年比赛除外)、全国田径锦标赛(包括室内、越野赛和竞走赛)、全国冠军赛总决赛和大奖赛分站赛等比赛的考生需要特别注明。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1月12日-2月15日。

  2、网上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陆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特殊类型招生报名系统”,根据系统使用说明先实名注册,然后按流程进行报名。网报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南京工业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请下载并用A4纸打印,考生本人、监护人签字,教练员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后、交由所在中学填写推荐意见、校长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以待邮寄,不需在系统中上传申请表。

  3、材料邮寄:统一使用A4纸打印(复印)有关材料,并按照下列材料顺序在左侧装订,所需材料包括:

  ①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申请表,作为材料装订首页(无需再添加封面);

  ②身份证(无身份证者使用户口簿)复印件(双面复印);

  ③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运动等级详细信息(运动员登陆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http://jsdj.sport.gov.cn查询页面打印);

  ④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复印件、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复印封面与本人页;

  邮寄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南路30号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211816。纸质报名材料必须于2月15日前(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达,并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南京工业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材料”字样,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四、资格初审

  我校在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后,将于3月初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特殊类型招生报名系统”对取得测试资格的考生予以确认,不另行寄发书面通知,请考生注意查询。

  五、报到测试

  (一)报到

  1、报到时间地点

  棒球、垒球、田径:3月17日上午9:00-12:00、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体育馆(浦口区浦珠南路30号)。

  2、报到时需出示身份证、参赛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并交报名费、考试费。

  报到时,考生须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购买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现场报名时校验保险单据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测试。

  (二)体育专业水平测试

  1、测试时间地点

  ①棒球、垒球:3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30,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一号垒球场(浦口区浦珠南路30号)。

  ②田径:3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田径场(浦口区浦珠南路30号)。

  2、测试内容

  ①棒球、垒球:掷远、全垒跑、一垒跑、折返跑、传接球技术、击球技术、教学比赛。

  ②田径:测试内容为田径报考各专项。

  六、录取公示

  (一)录取办法

  学校根据体育专业水平测试成绩,以及运动队建设需要,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分别享受以下政策:

  1、体育测试达到优秀等级且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的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考生应于2017年3月20日至3月25日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或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考试报名系统”自主报名、交费。4月10日起,考生可在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根据准考证上的要求,按时在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考场参加文化课考试。考试时间为2017年4月22日至23日。我校根据本校办学定位和培养要求,自主划定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2、我校统筹考虑学生运动特长和学业发展,在生源省份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录取体育测试合格考生。对于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不低于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录取。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注: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录取要求不低于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线。

  (二)资格公示

  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对高水平运动队候选人资格认定结果进行公示。获得优录政策的考生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

  七、其它说明

  江苏省高水平运动员均须按照选报的文理科类参加相应的学业水平测试,其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并测试合格。

  考生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且按与我校签订的协议要求填报志愿,我校将在指定招生专业录取考生。

  凡以高水平运动员身份被我校录取的考生,除正常参加所录取专业的学习外,还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训练项目和比赛等活动。

  八、监督机制

  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选拔过程并接受社会投诉,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并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纪委监察处联系方式:025-58139070;jiwei@njtech.edu.cn。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九、联系方式

  电话:025-58139090(招办)

  025-58130094(体育部)

  传真:025-58139090

  邮箱:zhaosheng@njtech.edu.cn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南路30号邮编:211816

  网址:http://zhaosheng.njtech.edu.cn(招办)

  http://tyb.njtech.edu.cn(体育部)

  微信:njtechzb(南工招办)

  十、附则

  本简章解释权属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中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招生政策。如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出台新招生政策,按新政策执行。我校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承担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事宜,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