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云南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云南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我校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
1.招生计划:我校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为田径,招生计划为40名,根据学校运动队建设情况分为急需项目和非急需项目。具体如下:
招生项目 |
急需程度 |
类别 |
小项 |
招生计划 |
田径 (男女) |
急需项目 |
中长跑、竞走类 |
1500m、5000m、10000m、5000m竞走、10000m竞走、20000m竞走 |
原则上每小项男女各招0-2人,总数不超40人,各小项招生人数可按实际报名和测试人数进行调整。 |
跳跃类 |
跳高、跳远、三级跳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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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掷类 |
标枪、铁饼、铅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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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急需项目 |
跑类 |
100m、200m、400m、80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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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类 |
100m栏、110m栏、400m栏 |
2.招生范围:除北京、上海、广东、西藏和宁夏以外的26个省(自治区或直辖市)。
二、报名条件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高校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
3.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我校报请考生所属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资格认定,认定不合格者不得报考。
4.对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队专业测试的省(区、市)的考生,须取得所在省(区、市)统一测试合格资格。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从简章公布之日起至2017年2月28日止。
2.网上报名:
登陆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gspyddbm/),进入高水平运动队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填写完成报名申请手续,并上传以下材料的电子扫描件:
a.《云南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填写生成后打印,须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b.往届高中毕业生需提供高中毕业证书原件;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需提供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
c.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
d.比赛成绩册、秩序册原件或经所在中学加盖学校公章的复印件;
e.比赛获奖证书原件。
考生无需邮寄纸质材料,以上材料在参加测试报到时须交验原件。
3.资格审查:
学校组织考核专家组对考生上传至网上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获得测试资格学生名单将于2017年3月3日以后在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以及我校招生网上公布,请申请学生自行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四、测试安排
1.时间及场地安排:
报到时间:2017年3月10日;报到地点:云南大学呈贡校区明远楼206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体育专项测试时间:2017年3月11日;测试地点:云南大学呈贡校区楠苑田径场。
2.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在测试之前我校将与考生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3.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所有考生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购买测试期间有效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提交保险单复印件,并交验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测试。
4.考生往返费用自理,食宿自行安排,学校按有关规定收取报名费。
五、录取原则及办法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根据学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和运动队需要,综合考虑考生相关情况,确定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凡经我校认定的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考生,分三种方式录取:
1.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在高水平运动队对应批次报考我校的考生,学校予以录取。
2.学校根据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中长期建设发展的需要和运动项目的急需程度,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经专项测试工作小组研究确定,由学校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审核后录取。该类考生人数不超过我校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试点高校有关文化课考试工作的通知》,一级(含)以上运动员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我校根据办学定位和培养要求,划定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成绩合格者,由我校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审核并报教育部备案后,予以录取。通过单独考试招收的考生人数不超过我校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4.我校将与拟录取的相关考生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训练、比赛的义务和责任。
被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根据其高考成绩(或单独考试成绩)、个人志愿和学校管理规定,安排在相应专业进行文化学习,其运动训练由体育学院统一安排。
六、名单公示
学校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将体育测试合格的高水平运动队数据库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经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对考生信息进行核对后,我校将依据"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结果,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公布测试合格考生名单。
七、监督机制
1.学校严格按照"公开程序、公开选拔、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工作。
2.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3.学校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4.学生递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可信,如发现申请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在考试过程中如有违反考试规定的学生,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八、联系方式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云南大学呈贡校区明远楼206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邮编:650091
咨询电话:招生办公室:0871-65939873,65033819传真:0871-65031112
体育学院:0871-65931503
纪检举报电话:0871-65033908
假期咨询电子邮箱:3384939523@qq.com
招生网址:http://www.zsb.ynu.edu.cn
九、本简章解释权归云南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