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集美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集美大学为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位于福建厦门,具有99年的办学历史,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高校之一,是交通运输部与福建省、国家海洋局与福建省、福建省与厦门市共建高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面向全国招生。为进一步提高学校竞技体育运动水平,活跃校园体育文化生活,根据集美大学高水平体育运动队建设的需要,2017年我校将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项目与计划
1.招生项目:田径、游泳、武术三个项目。
2.招生计划:田径20人、游泳15人、武术15人。
各小项招生人数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视生源测试水平情况确定,择优选拔,宁缺勿滥。
二、报名条件及报考类别
1.符合教育部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方可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2017年高考报名。若生源所在省份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员测试,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份统一测试并取得合格以上成绩方可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
3.我校高水平运动员资格分为单考类和统考类。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的考生可报单考类,也可报统考类,但二者不能兼报;获得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只能报考统考类。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2017年1月22日—2月20日登录我校招生办公室主页(http://zsb.jmu.edu.cn/gsp.htm)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流程:进入报名页面,点击“注册”,填写相关信息,确认提交后,系统自动生成《集美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打印报名表,粘贴个人相片,由所在学校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2.寄送材料:申请考生须于2017年3月1日前(以我校所在地邮局收件日邮戳为准)将以下材料通过EMS邮政特快专递寄达集美大学招生办公室(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361021),逾期或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所需报名材料:
①加盖公章的《集美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原件
②所在中学提供的带有考生号的高中学历证明或高中毕业证书复印件(须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具有高中毕业同等学力的考生,须提供与高中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等证明材料)
③身份证复印件
④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
⑤运动等级证明材料(该证明以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http://jsdj.sport.gov.cn/打印的信息为准)
⑥高中阶段或近三年参加的省级(含以上)比赛(运动会)的秩序册、成绩册复印件(或获奖证书、运动成绩证明复印件)
⑦与报名表照片同底的近期1寸免冠照2张。
(友情提示:所有申请材料均不退还,到我校参加测试时须携带原件验证。)
四、选拔办法
(一)初审:我校根据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实际需要和报考条件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对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确定初审合格准予参加测试名单,并于2017年3月8日前在招生办网站“普高招生”栏目集中公布。
(二)专项水平测试
1.测试内容与标准:我校各个招生项目测试内容及标准详见附件。
2.现场确认:初审合格准予测试的考生于2017年3月17日下午2:30-5:00到集美大学体育学院报到、查验相关材料并缴交测试费170元,确认合格者予以发放准考证,签订《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反兴奋剂承诺书》。
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无身份证者须由当地派出所出具带有身份证号和近期免冠照片的户籍证明)。
②高中学历证明原件(应届高中毕业生)或毕业证书原件(往届高中毕业生);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③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
④运动成绩证明:高中阶段或近三年参加省级以上比赛的秩序册、成绩册、运动成绩证明(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须加盖发证单位公章)。
若生源所在省份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员测试,考生还须提供取得的所在省份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合格证明。
3.测试时间:2017年3月18日,各项目的测试时间、地点安排于报到时另行通知。
(三)文化考试
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单考类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考试科目、方式及考试时间详见教育部教学司[2016]11号《关于做好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试点高校有关文化课考试工作的通知》)。
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统考类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五、资格确定及录取要求
我校高水平运动员资格分为单考类和统考类两类,学校将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测试成绩,综合考虑其政治思想表现、学习情况等,确定其是否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资格及类别。
1.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单考类资格的考生,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文化控制线,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核准后择优录取,入围人数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总数的20%。
2.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统考类资格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须达到该省划定的高水平运动员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或按该省的相关规定执行,未划线且无相关规定的省份参照该省近三年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平均值(整数部分)计算,下同),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核准,我校将根据其高考成绩和志愿,择优录取;对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由学校申请、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审核同意后择优录取,入围人数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3.高水平运动员录取专业为:物流管理专业。
六、监督机制
1.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学校将根据测试结果在招生办网页公示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生名单及类别,并报生源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教育部将在“阳光高考”平台(网址:www.chsi.com.cn)对合格考生名单进行集中公示。未通过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审核,并经教育部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3.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七、其它
1.高水平运动员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2.我校将在入学后对所录取的学生进行运动水平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3.我校将在招生办网页及时发布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通知和信息,请留意关注并配合作好个人有关信息采集工作。凡未如期按照我校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个人有关信息提供不准确而产生的影响录取等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4.教育部和各相关生源省份的政策如有调整,则按调整后政策执行。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2-6181301(工作日9:00-11:30、14:30-17:00)集美大学招生办
传真:0592-6185889
集美大学招生办网址:http://zsb.j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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