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湖南大学直属教育部,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全国建设高水平运动队的高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10号)和相关文件的规定与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学校体育运动的开展,提高高水平运动队竞技水平,我校2017年继续开展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选拔录取工作。
一、招生项目与计划
项目 |
位置/小项 |
计划数 |
单考人数 |
二本线65%人数 |
二本线人数 |
男子篮球 |
内线 |
≤3 |
≤3 |
0 |
0 |
外线 |
≤2 |
≤1 |
≤1 |
0 |
|
田径 |
短跑、跨栏 |
≤6 |
≤2 |
≤1 |
≤3 |
800米、1500米 |
≤4 |
0 |
0 |
≤4 |
|
铁饼﹑铅球 |
≤4 |
0 |
≤3 |
≤1 |
|
男子足球 |
守门员 |
≤2 |
0 |
≤1 |
≤1 |
其他队员 |
≤9 |
0 |
≤3 |
≤6 |
|
总计 |
≤30 |
≤6 |
≤9 |
≤15 |
注:未公布的项目不招生。
二、报名条件
1.符合教育部普通高校2017年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即1995年9月1日(含)之后出生者。
2.符合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的报名条件者。
3.报考男子篮球项目的考生,须获得篮球项目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篮球比赛中获得省级比赛前三名或全国比赛前八名的主力队员,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篮球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队员。
报考田径(100m、200m、400m)项目的考生,须获得报考小项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田径比赛获得前三名或全国比赛前八名的运动员,报考田径(800m、1500m、100米栏、110米栏、400米栏、铁饼、铅球)项目的考生,须取得报考小项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田径比赛获得前三名或全国比赛前八名的运动员。
报考男子足球项目的考生,须获得男子足球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足球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足球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4.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运动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http://jsdj.sport.gov.cn/)数据为准,未查询到相关数据的考生不予办理报到手续。
三、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不接受纸质和现场报名。考生须于2017年2月15日前登陆试点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kxx/kp/tsbmsysm.shtml),按流程和要求如实注册与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完成报名申请。逾期未报名或未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我校不予受理。
2.上传材料包括:
(1)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湖南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须考试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2)运动员等级证书;
(3)比赛成绩证书、获奖证书、参赛秩序册本人名字所在页。
报名材料须完整、真实,考生所在中学要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3.我校组织专家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参加考试的考生名单于2017年2月20日前在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4.网上缴费:考试费200元/人。考生请于2017年2月21-22日在网上缴费(http://xysf.hnu.edu.cn/)。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我校不予受理。
四、现场报到
1.报到时间与地点
项目 |
时间 |
地点 |
田径 |
2月22日8:00—12:00 |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
男子篮球 |
2月23日8:00—12:00 |
|
男子足球 |
2月24日8:00—12:00 |
注: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我校不予补办。
2.考生持本人学生证、身份证(无身份证者需携带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据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到现场报到并采集相关信息,提供运动员等级证书、比赛成绩证书原件。考生报到的同时须与我校签订相关协议和《反兴奋剂承诺书》,拒签者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现场确认不接受代办。
五、体检
项目 |
时间 |
地点 |
田径 |
2月23日上午8:00 |
湖南大学医院 (南校区) |
男子篮球 |
2月24日上午8:00 |
|
男子足球 |
2月25日上午8:00 |
所有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参加专项测试。体检费另行收取。
六、专项测试与文化单独考试
(一)专项测试
1.测试时间与地点
项目 |
时间 |
地点 |
田径 |
2月24日上午8:30 |
南校区运动场 (投掷项目在财院校区运动场) |
男子篮球 |
2月25日上午8:30 |
南校区体育馆 |
男子足球 |
2月26日上午8:30 |
南校区运动场 |
2.划线原则及录取办法
对测试成绩达到我校各项目测试最低录取标准(点击此处查阅湖南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专项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测试内容及测试标准.zip)的考生,按照宁缺毋滥原则,结合各位置(小项)的招生计划、生源情况、组织运动队需求等因素,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候选考生名单。若所有报考考生均未达到我校该位置(小项)测试最低录取标准,则取消招生计划。
(1)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成绩的最低要求为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普通类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2)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高考成绩可降至所在省(市、自治区)普通类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
(3)对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及国际健将称号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参加国家组织的文化单独考试。文化单独考试合格且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即可被我校录取。
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候选资格的考生,均须通过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专项测试,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相应要求,方可被我校录取,录取专业为新闻传播学类。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教育部和相关省份规定执行。
(二)文化单独考试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试点高校有关文化课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6】11号)执行。
(三)公示
录取候选考生名单分别在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教育部阳光信息平台及考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
七、监督机制
1.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考试过程全程录像。
2.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申请、参加考试,确保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空缺名额不递补。若发现推荐中学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该中学下一年度推荐资格,并函告中学所在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八、其他
1.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须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要求,我校将对所有录取的考生在入学后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和专业水平复核。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3.我校将在招生信息网及时发布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有关通知和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并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凡未按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未提供正确的个人信息导致录取受影响等问题,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4.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与申诉部门: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电话:0731-88823560
传真:0731-88823070
招生信息网:http://admi.hnu.edu.cn/
(2)专项测试咨询受理部门:湖南大学体育学院
电话:0731-88822463
(3)违规违纪举报投诉受理部门:湖南大学纪委办(监察处)
电话:0731-88821680
九、本简章由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