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沈阳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沈阳理工大学始建于1948年。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浑南高新区风景秀丽的浑河南岸,学校总占地面积115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44.3万平方米。
经过六十年的建设和发展,沈阳理工大学已成为以工为主,理、工、经、管、文、法、艺术相结合,服务辽宁、面向全国,具有鲜明国防特色的多科性大学。学校以“实施工程教育、突出工程实践和社会实践”为培养模式,大胆创新,勇于实践,在社会上享有较高的声誉。
长期以来,学校十分重视体育事业的发展,为了推动学校体育文化建设,不断提高学生运动竞赛水平和身体素质,经教育部批准,2011年我校开始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几年来,学校倾力打造出一支训练有素、敢于拼搏、实力雄厚的队伍,先后获“2014全国大学生女足锦标赛(专业组)第三名”、“2014全国大学生女足五人制锦标赛第二名”、“2015全国大学生女足五人制锦标赛第二名”、“2016年全国大学生女足锦标赛专业组第三名”等奖项,为国家和我省体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欢迎广大具有高水平体育特长的青年学生报考我校。
一、招生计划、省区及专业
招生人数:0-22人(以实际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招生省区:面向全国招生(青海、宁夏、港、澳、台地区除外)
招生项目:足球(男)、足球(女)
招生专业:工商管理(文理兼招)、市场营销(文理兼招)、法学(文史类)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5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进行资格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三、报名、专项测试
我校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3月19日24:00结束
要求: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规定时间内下载并填写《附件:沈阳理工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网上报名表》,并附带考生相关材料(见下表)的扫描件一同发送邮件至syluzs@126.com,邮件主题为“考生姓名-2017高水平运动员报名”。
序号 |
内容及要求 |
1 |
身份证(正反面) |
2 |
学校推荐介绍信(有学校公章) |
3 |
国家等级运动员证书(封面及内容页) |
4 |
认定为等级运动员相应竞赛的秩序册(封面、运动员姓名所在页) |
5 |
成绩册(封面、运动员姓名所在页) |
6 |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 |
注:以上材料扫描或照片均可,要求清晰、真实、完整、有效。
2、现场确认
时间:2017年 3 月23日(周四)9:00-14:30
地点:沈阳理工大学艺帆馆A207
要求:请考生本人携带所有报名材料原件、1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进行现场确认。(本次测试不收取报名费用)
3、专项测试
时间:2017年 3 月24日(周五)9:30开始
地点:沈阳理工大学龙翔体育场
项目:颠球、运球过杆射门、踢准、折返跑、分队比赛(具体标准见《2017年沈阳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员体育加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四、文化课单独考试
按照教育部要求,2017年起高水平运动队试点高校不再为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考生单独招生组织文化课考试,有关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
凡欲报考我校且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拟申请我校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应于2017年3月20日至25日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或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考试报名系统”自主报名、交费,并按其要求参加考试。我校将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培养要求,结合有关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所有考生成绩分布,自主划定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并在本校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五、录取办法
1、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录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考生须在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以及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中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应要求,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站公示合格后,我校方能录取。
2、具有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在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中成绩优异,并在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中成绩合格的考生,我校将根据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经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审核同意后择优录取。
3、经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并参加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如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当地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最低录取文化课分数线),我校将在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审核同意后,参照考生所报志愿择优录取至额满为止。
4、具有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在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如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在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审核同意后,参照考生所报志愿择优录取至额满为止。
六、其他说明
1、体育专项测试结束后,学校将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考生名单上报 “阳光高考”平台网站(http://gaokao.chsi.cn)进行集中公示。未经教育部集中公示并审核通过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凡属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并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对于招收的高水平运动员在校期间的专业学习和体育训练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
3、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所有考生必须自行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现场身份确认时需提交保险单据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测试。
4、学校与考生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并开展兴奋剂抽查工作。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或抽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5、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辽宁省招考办公布的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政策为准,具体由我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招生就业处 024-24686088
体 育 部 024-24681728
监督举报电话:024-24686156
学校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南屏中路6号(110159)
学校网址:www.sylu.edu.cn
招生邮箱:syluz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