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农业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山东农业大学是山东省和国家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共建高校,是教育部公布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院校。根据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等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招收高水平运动员通知精神,我校2017年继续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收项目与计划
1.招生项目:田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5000米、10000米、110米栏、4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链球)、篮球、跆拳道。
2.招生计划:总计划80人。分项目计划、一级运动员和享受本科线65%优惠分值计划情况如下:
项目 |
小项或位置 |
计划 |
||
总人数 |
一级运动员及以上人数 |
本科线65%优惠分值人数 |
||
男篮 |
后卫 |
1 |
2 |
3 |
前锋 |
3 |
|||
中锋 |
1 |
|||
女篮 |
后卫 |
2 |
1 |
4 |
前锋 |
2 |
|||
中锋 |
1 |
|||
跆拳道 |
男 |
2 |
2 |
|
女 |
8 |
4 |
4 |
|
田径 |
|
60 |
7 |
13 |
学校将按照生源实际报考情况、运动员成绩及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动态调整各项目拟录取计划,并按照教育部要求的公示程序实施计划调整。
二、报考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考生获得运动员等级证书的项目与报考我校项目一致,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
1.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并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员证书者。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审批截止日期2017年4月1日),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且参加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并取得合格资格。
注:因参加CUBA全国大学生篮球联赛要求,在国家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或中国篮球协会注册以及曾参加全国青年联赛、WCBA联赛、NBL联赛、CBA联赛的运动员不得报考我校篮球项目。
三、报名程序
(一)参加文化统一考试(夏季普通高考)的考生报名程序
1.考生申请
考生于4月3日-4月10日登录山东农业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sdau.edu.cn),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并上传申请材料扫描件。须上传的申请材料如下:
①由所在中学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照片压缝公章的《山东农业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申请表》扫描件;
②运动员等级证书扫描件;
③近三年运动成绩证书扫描件;
④参赛秩序册、成绩册封皮及本人页扫描件;
⑤考生身份证扫描件。
所有申请材料均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无须邮寄纸质材料。
2.学校审核
学校将根据报名条件对考生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核,严格依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核实考生运动技术等级,并对网上核实结果进行截图保存。无法通过“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查询的运动员将取消参加学校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选拔资格。审核结果于4月15日前在山东农业大学招生信息网公示。
(二)参加文化单独考试(全国统一组织)的考生报名程序
获得一级运动员证书的田径、篮球、跆拳道项目高水平运动员于4月7日9:00-17:00到山东农业大学南校区(泰安市泮河大街7号)体育馆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近期1寸免冠照片两张;
③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在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自行查询,提供本人运动员等级证书查询结果的截图打印件。
注:参加学校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要在当地保险公司购买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现场报名时工作人员将校验保险单据原件,无保险者不能参加测试。
四、测试安排
(一)参加文化统一考试(夏季普通高考)的考生,学校不组织单独专业技能测试,以考生参加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的成绩为依据。
(二)参加文化单独考试(全国统一组织)的考生,学校于4月8组织现场专业技能测试,测试内容见附件。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教招字〔2016〕1号相关要求,参加文化单独考试的考生,须与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共同参加国家体育总局委托各省统一组织的文化考试。(考试相关信息请到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查询)
五、录取办法
(一)参加文化统一考试(夏季普通高考)的考生
学校将根据通过审核考生的山东省统一测试成绩和学校运动队的发展需要择优确定合格名单及优惠分值,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向社会公示,并与被认定的高水平运动员签订“高水平运动员认定协议书”。经我校公示的高水平运动员在高考后达到相应文化课录取优惠分值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我校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文化课录取优惠分值分为2档:
A档:达到山东省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65%。(此类考生人数不超过学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30%)
B档:达到山东省普通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分数线。(一般不低于山东省本科线)
(二)参加文化单独考试(全国统一组织)的考生
参加学校专业技能测试和文化单独考试(全国统一组织)的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我校将根据培养要求及考生成绩分布,划定文化课成绩合格分数线。运动成绩和文化课成绩达到学校要求,公示期满后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我校可予以录取(考生需参加当年高考报名),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计划总数的20%。考生须填写《2017年普通高校招收文化单独考试高水平运动员拟录取确认表》(以下简称《确认表》)1式2份,和“高水平运动员认定协议”,于学校规定时间前使用邮政特快专递寄送到学校招生办公室,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宗大街61号,山东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271018。考生只能确定1所高校寄送确认表,如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寄送,或寄送多所高校造成录取中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其他事项
1.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按规定参加考生所在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并获取考生号,若因报名问题影响考试与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
2.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须与学校签订“高水平运动员认定协议书”,被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学习工商管理专业,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3.我校对在体育专项测试或文化课单独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证书)材料取得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并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由省级招办将其作弊事实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学校学习的取消其学籍。
4.高水平运动员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全面复查,并组织体育专项复试,如发现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条件、违反招生规定、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通报生源中学或单位和省级招生部门。
5.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538-8242260
6.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0538-8242206
郑重声明: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所有事宜均由招生办公室负责答复。考生和家长因轻信其他人员的许诺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我校概不承担责任。
附:申请参加学校体育专项考核和文化单独考试高水平运动员测试项目
各项目专项考核内容及标准如下:
田径
男子组 |
合格成绩 |
女子组 |
合格成绩 |
|
10秒80 |
|
12秒00 |
|
21秒80 |
|
24秒80 |
|
48秒70 |
|
56秒50 |
|
1分54秒10 |
|
2分12秒80 |
|
3分54秒10 |
|
4分30秒00 |
|
14分35秒10 |
|
9分50秒00 |
|
30分50秒00 |
|
16分50秒00 |
|
14秒70 |
|
36分40秒00 |
|
53秒50 |
|
14秒30 |
跳高 |
|
|
1分01秒00 |
跳远 |
|
跳高 |
|
三级跳远 |
|
跳远 |
|
铅球( |
|
三级跳远 |
|
铁饼( |
|
铅球( |
|
标枪( |
|
铁饼( |
|
链球( |
|
标枪( |
|
篮球
内容 |
测试项目 |
分 值 |
基本 技术 |
男子篮球:全场见线折返、跳投(二分钟自投自抢,中锋、测试项目) 三分远投(二分钟自投自抢,前锋、后卫测试项目) 女子篮球:全场见线折返、跳投(二分钟自投自抢) |
40分 |
比赛 |
半场三打三 |
30分 |
能力 |
全场五对五 |
30分 |
总分 |
|
100分 |
见线折返跑评分标准:
男子成绩 |
女子成绩 |
分数 |
|
男子成绩 |
女子成绩 |
分数 |
28〞00 |
32〞00 |
20 |
32〞00 |
36〞00 |
12 |
|
28〞50 |
32〞50 |
19 |
32〞50 |
36〞50 |
11 |
|
29〞00 |
33〞00 |
18 |
33〞00 |
37〞00 |
10 |
|
29〞50 |
33〞50 |
17 |
33〞50 |
37〞50 |
8 |
|
30〞00 |
34〞00 |
16 |
34〞00 |
38〞00 |
6 |
|
30〞50 |
34〞50 |
15 |
34〞50 |
38〞50 |
4 |
|
31〞00 |
35〞00 |
14 |
35〞00 |
39〞00 |
2 |
|
31〞50 |
35〞50 |
13 |
35〞50 |
39〞50 |
0 |
投篮评分标准:根据个人位置自主选择投篮区域(投次、中次各占10分)
男子篮球3分篮得分:
投次 |
22 |
21 |
20 |
19 |
18 |
17 |
16 |
15 |
14 |
13 |
12 |
中次 |
11 |
10 |
9 |
8 |
7 |
6 |
5 |
4 |
3 |
2 |
1 |
得分 |
10 |
9 |
8 |
7 |
6 |
5 |
4 |
3 |
2 |
1 |
0 |
男子篮球2分篮得分(距离篮圈投影点4.8米):
投次 |
30 |
29 |
28 |
27 |
26 |
25 |
24 |
23 |
22 |
21 |
20 |
中次 |
20 |
19 |
18 |
16 |
14 |
12 |
10 |
8 |
6 |
4 |
2 |
得分 |
10 |
9 |
8 |
7 |
6 |
5 |
4 |
3 |
2 |
1 |
0 |
女子篮球中距离投篮得分(距离篮圈投影点4.8米):
投次 |
26 |
25 |
24 |
23 |
22 |
20 |
19 |
18 |
17 |
16 |
15 |
中次 |
14 |
13 |
12 |
11 |
10 |
9 |
8 |
7 |
6 |
4 |
2 |
得分 |
10 |
9 |
8 |
7 |
6 |
5 |
4 |
3 |
2 |
1 |
0 |
三对三得分标准:
考察运动员个人技术运用情况:优30—20、良19—10、一般9—0
优30—20:攻守能力强,特别是个人攻击力强、运用个人技术娴熟,外线人员速度快,内线人员的篮下脚步熟练。
良19—10:攻守能力一般,个人攻击力弱。
一般9—0:个人攻守能力差。
五对五得分标准:
考察运动员整体配合意识:优30—20、良19—10、一般9—0
优30—20:个人技术娴熟,运用合理,思路清晰、有团队精神、场上经验丰富、解读比赛能力强,整体中突出个人。
良19—10:个人技术在整体配合中运用一般,缺少整体意识。
一般9—0:无位置感,攻守能力弱。
备注:1、测试时男篮使用七号球、女篮使用六号球
跆拳道
类别 |
身体素质 |
基本技术 |
实战能力 |
指标 |
双飞 |
基本技术组合 |
实战能力 |
所占比例 |
25分 |
25分 |
50分 |
测试方法及评分标准
身体素质:双飞(25分)
测试方法:考生单独上场,进行测试。上体自然直立,先有一腿横踢目标至大沙包齐躯干高的点击打,回落收腿的同时另一腿空中交替击打沙包。两脚不可同时着地,击打点仍在大沙包齐腰腹点,以击沙包目标为水平标准,两臂协调摆动。
成绩评定:按在20秒内完成有效次数的多少为标准,排列顺序,多者列前。考评员分为测量、记数、记录、总监,综合所测数据依次给予评分。
基本技术组合(25分)
测试内容:跆拳道基本技术(七种腿法、一种拳法)
成绩评定:三个考评员根据跆拳道基本技术的动作规格(速度、力量、协调、空间感及打击效果)的要求,根据考生技术发挥的情况独自给予评分,取平均值为最后得分。分高者列前。
实战能力(50分)
测试方法:体重相同或相近两人配对,进行一局实战比赛(2分钟)。在实战中充分体现出主动进攻、防守反击、进攻+反击技术的运用,根据考生临场技术表现情况,得失分差距情况、给予评分。实战中,根据考生对跆拳道礼仪、精神、意志品质的表现情况,技战术的运用,临场应变能力,击打效果、准确性、速度、得分的意识综合给予评分。
成绩评定:考生两人一组上场,三个考评员根据考生技术发挥的情况和实战作风的表现独自给双方评分,取平均值为最后得分,按技评分由大到小排列顺序。(考生自备比赛护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