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大学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补充通知

2018-01-18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8 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 2017 ﹞ 15 号)和《四川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相关要求,现对参加我校2018年高水平队专业测试中出现同一计划项目考生总分相同情况时排序规则补充如下。

  一、男子足球

  1、若出现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照比赛得分高者名次列前。

  2、若仍然相同则分别按照25米折返跑、绕杆射门、传球、颠球的成绩进行排序。

  二、女子排球

  1、若出现考生总分相同时,按比赛得分高者名次列前。

  2、若仍然相同则以身体素质得分高者名次列前。

  三、网球

  1、若出现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照比赛分得分高者名次列前。

  2、若仍然相同则分别按照底线球技术、网前截击技术、有效球评分的高低顺序进行排序。

  四、游泳

  1、若出现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照主项测试得分高者名次列前。

  2、若仍然相同则按考生选择主项测试距离(按400米、200米、100米、50米)的顺序进行排序。

  3、若仍然相同则按主项测试成绩进行排序。

  4、若仍然相同则按照考生选择副项的顺序(按200米混合泳、20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进行排序。

  5、若总分相同的考生均为主项评分达到57分以上(含57分)且选择不测副项的情况时,则首先按主项测试距离(按400米、200米、100米、50米)的顺序进行排序;若仍相同则按测试成绩进行排序;若仍然相同则加试200米混合泳,按200米混合泳成绩排序。

  五、田径

  1、若中长跑类考生出现评分相同时,则按照考生测试项目1500米、800米、5000米顺序进行排序;若仍然相同则按照测试名次排列。

  2、若跳跃类考生出现评分相同时,则按照考生测试项目跳远、跳高的顺序进行排序;若仍然相同则按照测试名次排列。

  3、若投掷类考生出现评分相同时,则按照测试名次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