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7年四川省高校高水平足球运动队建设单位的通知
各普通高校:
根据《四川省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56号)和《四川省教育厅等6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川教函〔2015〕690号),为进一步拓宽和畅通足球特长生输送培养渠道,加快培养我省足球优秀后备人才,引领高校体育教学改革与发展,“十三五”期间我省拟建设20支左右高等学校高水平足球运动队。2017年12月20日至23日,教育厅聘请了5名省外专家教授根据《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足球运动队建设综合评估标准(试行)》,对申报的12支足球队进行了现场评估。根据评估评分结果,成都学院男子足球队等10支队伍认定为“四川省高校高水平足球运动队建设单位”。
各“高校高水平足球运动队建设单位”建设期为两年,教育厅将在第三年再次组织专家对各队伍的建设成果进行复查,复查结论为“合格”以上等级的,予以正式命名授牌。复查结论为“不合格”的,取消“四川省高校高水平足球运动队建设单位”称号并全省通报。希望各建设单位对照《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足球运动队建设综合评估标准(试行)》,切实深化教学改革,在广大学生中大力普及足球项目;切实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提高执教水平和训练科学化水平;积极组织开展运动训练,不断提升运动成绩,培养足球后备人才;不断加大经费投入,提升高水平足球运动队保障水平;妥善处理学训矛盾,提高学生运动员学业水平;发挥高校龙头引领,有序扩大足球特生长招生规模;加强校地合作,统筹布局全省高水平足球运动队生源基地,助力全省中小学体育后备人才梯队建设。
为支持各高校高水平足球运动队建设与成长,建设期间,教育厅将对认定的高水平足球运动队建设单位给予专项补助,补助经费可用于队伍的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建设、交通费、报名费、注册费、赛前集训、装备费等。希各相关单位切实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规范使用,不得挤占挪用,并自觉接受财政、教育、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2018年,教育厅将继续组织第二批“高校高水平足球运动队建设单位”评估工作,希望有条件学校对照标准,踊跃申报。
2017年度“四川省高校高水平足球队建设单位”名单.docx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