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湖南省2016年试点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的通知

2016-01-03

  各市州教育局,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2014年、2015年、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文件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招生委员会审议同意,现就做好我省2016年试点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及录取规则

  1.符合我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报名:(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对于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其高考文化成绩录取要求为一般不低于生源省份划定的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3.对于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试点高校可适度降低高考文化成绩录取要求,但不得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试点高校确定的此类考生入围公示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4. 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参加试点高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也可选择参加高考。对于通过文化课单独考试方式录取的考生,试点高校确定并公示的入围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5. 具有试点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报考资格的全国性体育比赛和省级体育比赛的认定,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依法依规做好招生录取工作

  1. 试点举办高水平运动队的高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批准的运动项目招生,并严格控制运动队招生规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规模不得超过主管部门核定的本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试点高校要根据本校运动队建设和发展情况,合理安排并公布运动队各项目(分性别、分位置或小项)招生计划,其中集体项目每年招生人数不得超过该项目赛事规定的一方最多同时上场人数(如篮球项目男女队每校每年最多各招5人)。

  2. 试点高校要加强报考资格审核,严格依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核实考生运动技术等级,并对网上核实结果进行截图保存。考生所持有的运动员等级证书项目应与报考的高水平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对于举办定向越野、龙舟项目的高校要参照上述要求研究确定定向越野、龙舟项目报考条件,报教育部有关司局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要细化和完善运动项目测试标准,严格按照测试结果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公示合格考生人数不得超过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倍。

  3. 各试点高校要建立健全和严格落实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体育测试工作责任制,确保体育测试公平公正和规范有序。各试点高校要参照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要求,严格选拔考务工作人员和命题、测评专家,要尽量吸纳校外专业教师或专家参与本校专项测试的测评和监督工作。要加强相关涉密人员名单及试题(卷)内容的安全保密,确保考试安全实施;加强对考生报名材料、测试成绩等重要环节的核查,对测试全过程进行录像备案。

  4. 高校要切实提高文化课单独考试的命题质量和选拔标准,不得为完成招生计划而降低或忽视文化课成绩要求。2017年起对试点高校文化课单独考试方式进行调整,相关考生与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共同参加有关部门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

  5. 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所有考生入校后均须参加运动队教学训练和竞赛活动。试点高校要与拟录取的相关考生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运动队的义务和责任。

  三、严格规范管理招生工作

  省教育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省属试点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各试点高校要梳理总结本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中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认真加以整改,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各试点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加强对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监督检查。

  1.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各试点高校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履行好学校招生主体责任,确保择优录取、公平公正。各试点高校要加强对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针对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的特殊性,加强校级统筹,研究确定具体工作方案。要重点细化选拔测试中招办、专家组、纪检监察等部门在组织、评价、监督环节中的工作责任,确保各环节有序衔接、相互制约。

  2.加强信息公开。各试点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要求,通过本校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时、准确公示合格考生信息。公示信息应包括考生的姓名、性别、中学、测试项目及成绩,以及学校测试的合格标准、录取要求等。未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3. 建立健全招生工作备案备查制度。试点高校须将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考生的报名材料、测试材料(含组考方案、考官名单及专项测试负责人等材料)、测试视频记录资料等,分别存试点高校组考部门、纪检监察部门,长期保存以备复查。2016年起,湖南省教育考试院不再组织高水平运动队体育测试,试点高校须将上述材料在录取工作结束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4.严肃处理违规行为。各试点高校要采取有效措施,从严查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中各种作弊行为。试点高校可联系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中心开展考生兴奋剂检查;试点高校须在体育专项测试之前与考生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对在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有关工作人员及高校,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党纪政纪相关条规予以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条款规定送交有关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我省此前有关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政策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请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速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县(市、区)所有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中阶段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