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高校举办高水平运动队 获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可报考

2017-02-07

  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了《2017年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管理办法》,经教育部批准的全国275所高校具有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其中江苏省有20所高校试点举办高水平运动队,各高校招生简章预计在本月底前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报名条件

  所持证书项目应与报考项目一致

  按照《办法》,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规模不得超过主管部门核定的本校上一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其中集体项目每年招生人数不得超过该项目赛事规定的一方最多同时上场人数。

  参加江苏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可取得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报考资格。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或在高中阶段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

  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另外,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高校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否则测试成绩不予认可。

  2月底前,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对通过审核的考生名单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有资格报考高校的高水平运动队。

  考试办法

  专项测试校外评委占50%以上

  2017年报考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由有关高校成立校测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项目特点和人员情况,实行校内选拔和校外聘请相结合,校外评委原则上应占50%以上。

  考生按照有关高校规定的报到时间直接到有关高校报到,并按规定缴纳报名测试费用,参加专项测试。

  体育专项测试达到优秀等级且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的入选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试点高校要及时通知有关考生参加文化课报名和考试。

  拟申请试点高校文化课单独考试资格的考生,应于3月20日至25日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或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考试报名系统”自主报名、缴费。考试时间为4月22日至23日,我省考点为江苏师范大学。如不作为文化单考考生报考高校,则还须参加普通高考统考和学业水平测试。体育专项测试达到合格等级的考生,须选报文科类或理科类,并按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的科目要求参加相应的学业水平必修和选修科目测试。

  评定录取

  不得为完成计划降低文化成绩

  根据《办法》,体育专项测试应现场公布测试成绩,并当场由裁判员、记分员对测试结果进行签字确认。体育专项测试要进行全程监控录像,做到所有测试项目、所有参加测试的考生均有实况录像,以备抽查或复核。

  相关高校须在规定时间将通过文化单考拟录取考生信息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取手续。

  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文化统考成绩达到其所属科类省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中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的考生,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将按考生的所属科类及高考志愿投档,由招生高校决定是否录取。

  为不断提高运动员的文化素质,确保教学质量,招生高校应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逐步提高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不得为了完成招生计划而降低对考生文化课成绩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