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发布贵州省2018年高考考场规则和四条特别提醒
贵州省今年高考全省9个市(州)、88个县(市、区)均设考点,共有考点292个,考场12180个(其中,全国统考考场11563个,中职单报考场617个)。省招生考试院公布了我省2018年高考《考场规则》,全文如下:
贵州省2018年高考考场规则
一、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凭《准考证》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
三、考生可携带当地教育考试机构提供的专用文具进入考场,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手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四、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放在桌上以便核验。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凡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卷、答题卡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外语小语种(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听力考试期间,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并保持安静。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考生必须用现行规范的语言文字答题。
六、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有听力考试的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考试开考前15分钟禁止考生入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该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提前出考场的考生,到考点指定地点休息,休息期间必须保持安静,不能使用手机,待该科考试结束后,才能离开考点。
七、在答题卡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不得在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以外答题,写在草稿纸及试卷上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之外的笔答题,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八、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要保护好自己的答卷,避免他人偷看。
九、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题卡、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十一、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法律责任。
同时,省招生考试院向考生发布四条特别提醒:
提醒一:要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考生应按照《考场规则》自觉维护考场秩序,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出现违规行为的,考试工作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提醒二:诚信应考切勿作弊。根据2015年11月起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考试作弊的多种情节将入刑定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也对违纪作弊有严格的处理规定。考试过程将采取一系列措施严格管理,广大考生切勿参与考试舞弊。
提醒三:切勿携带违禁物品入场。我省在高考考生进考场前要使用金属探测仪等进行严格安全检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携带违规物品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使用违禁设备属于作弊或违纪行为,将依据规定进行处理。
提醒四:售卖高考试题答案是骗局。高考试卷系绝密级文件,高考试卷的管理有严密的办法和措施,不法分子兜售虚假“高考试题”或“高考答案”实施诈骗,广大考生和家长切勿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