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贵州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第二次补报名工作的通知

2019-04-16

  为贯彻落实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改革完善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办法,高职扩招100万,鼓励更多应届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报考的要求,为确保扩招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教育部指示精神,我省2019年高考进行第二次补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9年4月22日至4月24日

  二、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我省户籍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考试招生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名办法

  1.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原则上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特区)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办理高考报名手续。经考生本人申请,就读中学所在地县(市、区、特区)招生办同意,也可在就读中学所在地县(市、区、特区)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报考。

  2.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必须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特区)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3.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考生报名时均须提供本人户籍、法定监护人户籍、二代身份证、学籍证明或学力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参加报名的考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

  5.考生报名时须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