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提醒:谨防高考录取7种诈骗手段

2012-07-04 来源:高考网

  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即将开始,每年录取期间,都会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考生及家长急于获知录取结果的迫切心情,特别是利用批次分数线下和学校提档线下的考生急于求学的心理设局行骗,严重损害了广大考生的利益,扰乱了正常的招生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危害极大。为此,省招生考试院郑重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高校招生有严格的政策规定、录取程序和操作规程,请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防范意识,识破7种骗术。

  【骗术1】故意混淆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网络教育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之间的区别,以自考助学班、网络教育班等入学通知书蒙骗考生及家长。

  省招生考试院提醒: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网络教育录取通知书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院校的录取通知书是有区别的,请考生和家长辨清“通知书”的类型,持有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网络教育“通知书”的学生是不能进行普通高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也不会获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院校毕业证书。

  【骗术2】编造虚假招生院校、虚假合作办学单位招揽生源,更有甚者恶意仿造合法高校招生网站,伪造高校录取通知书等,进行违法诈骗活动。

  省招生考试院提醒:考生和家长可通过教育部网站和“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查询年度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院校名单,也可通过高等院校门户网站,查询高等院校招生、办学情况,避免上当受骗。

  【骗术3】不法分子冒充或假借认识招生考试机构、高校招生人员,谎称不上线考生交钱也能被高校录取。

  省招生考试院提醒:考生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按照划定的分数线分批次投档,考生的高考成绩须达到最低控制线才有进入投档的机会。所谓不上线考生交钱就可以保证提档录取的说法纯属谎言欺诈。

  【骗术4】打着军校招收“地方委培生”、“自费生”、“国防生”的幌子,甚至通过伪造军队公文公章、冒充军队机关或招生部门人员,许诺教育部认可学历、毕业后一律安排到部队工作等,骗取学生和家长信任,进行诈骗。

  省招生考试院提醒:招生院校(含自主招生院校)不得避开生源所在地的省级招生办擅自录取考生。未经教育部和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共同批准,军队院校不得开办学历教育专业(班次)或按学历教育的学制和规格招收任何形式的地方委培生。

  【骗术5】通过手机短消息或网络,向考生或家长发送“花钱可以上重点大学”的虚假信息。

  省招生考试院提醒: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收到的手机信息和网络消息,若遇此情况,可向纪检、公安机关或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反映,同时也可查询报考高校网址,登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www.gzszk.com)“阳光平台”查询准确信息。

  【骗术6】伪造录取通知书进行诈骗

  省招生考试院提醒:实行网上录取后,录取通知书由学校招生办公室从学校所在地直接挂号发给录取的全国各地考生,需缴纳的所有费用都在学生入学报到时直接缴给学校,接收录取通知书时无须向任何人或单位缴纳任何费用。对于所谓“招生中介机构”或“招生代理人”带给的录取通知书,首先要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网站(http://gkzy.gzszk.com)或高校网站进行查询,核对真伪,如网上一时查不到,应致电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咨询信访室查询(0851-5952927),以防上当受骗。

  【骗术7】利用中外合作办学进行虚假宣传,骗取考生及家长钱财”。

  省招生考试院提醒:被喻为“不出国就能留学”的中外合作办学,成为不少考生的新选择。但是,不同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间存在很大差别,甚至出现一些打着中外合作办学幌子欺诈学生的事件。在选择就读书中外合作办学时,考生和家长要特别注意“六查”。

  一查所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是否是经过合法审批。其中,新批及已完成复审的本科以上中外全作办学机构与项目(包括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项目与机构)名单,目前已通过教育部中外合作监管工作信息平台、教育部网站、教育部涉外监管信息网予以公布。可通过登录查看相关信息确认所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与项目是否合法。

  二查实际办学情况。特别要关注决定与影响中外合作办学质量的几个关键因素,如学生入学标准、师资配备情况、教授什么样的课程、在什么地方办学等。

  三查学校的招生宣传与实际办学情况是否一致。重点防范虚假招生宣传或欺诈行为。

  四查招生标准。按照规定,实施我国高等学历教育的,须按照同地区同批次计划内录取,降低批次录取是违反国家规定的。实施外国教育机构学历、学位教育的,其录取标准应当不低于外国教育机构在其所属国的录取标准。一般来讲,录取标准比较低,录取学生的水平参差不齐,办学质量很难保障。

  五查招生计划。按照规定,颁发中国高等学校学历学位的中外合作办学招生必须纳入国家高等学校招生计划。而实施外国教育机构学历、学位教育的,也应由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核定相应的招生计划数。

  六查中外合作办学的评估和认证情况。可通过教育部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信息平台中所公布的关于开展办学评估和加强合作办学证书颁发的认证这两个方面的内容,进一步了解合作办学机构或项日的评估和认证信息,以做出更正确的就学选择。

  重要提示:贵州省招生考试院负责全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和相关信息的发布。为更进一步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给广大考生和家长提供更优质的信息服务,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利益,省招生考试院全体工作人员向广大考生及家长承诺:秉承以考生为本、优化服务的理念,坚持科学招生、阳光招生、公平招生、廉洁招生、满意招生、平稳招生、和谐招生,严格执行“阳光招生”政策和“八公开”制度,严格遵守“六不准”的纪律,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和公开。省招生考试院还为考生开通了以下信息发布及查询渠道:

  一是通过短信群发方式向考生本人发送录取院校、专业信息。移动用户手机发送短信的服务号码为:1065733306231;电信用户手机发送短信的服务号码为:1065901020126162437;联通用户手机发送短信的服务号码为:106550105356162437。

  二是考生凭准考证号和密码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网站(http://gkzy.gzszk.com)查询本人录取院校、专业情况。

  三是考生持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到各级招生考试机构信访咨询站查询本人录取情况。

  四是登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www.gzszk.com)“阳光平台”栏目,查询高考有关政策规定、录取期间院校录取动态和有关网上补报志愿通知等内容。

  广大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非法广告宣传或轻易将准考证号和密码交给他人,发现不法分子的招生诈骗活动要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以免上当受骗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