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贵州高考八类招生志愿需签订协议或进行报考资格确认
6月18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温馨提示广大考生,报考以下八类招生志愿需签订相关协议或先确认报考资格,有意报考的考生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办理相关手续,以免填报无效志愿而失去录取机会。
一、报考免费师范生需先签订《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或《定向就业协议书》
按照教育部规定,凡拟填报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志愿的考生,必须在2014年6月24日至6月26日到户籍所在市(州)教育局签订《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
今年贵州省第二批本科省内部分师范院校和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及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将招收免费师范生。凡拟填报第二批省内本科免费师范生院校及贵阳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免费师范生志愿的考生必须于2014年6月24日至6月26日到定向就业所在地教育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凡拟填报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志愿的考生,必须于2014年6月24日至6月26日到规定的市(州)教育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录取时,省招生考试院将根据各市(州)教育局汇总的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并根据考生志愿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未签订协议的考生,不予投档。
二、报考免费医学定向生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贵阳医学院、遵义医学院、贵阳中医学院今年继续招收本科免费医学定向生,安排在提前批本科院校录取。根据国家及贵州省卫生部门定向就业要求,考生毕业后定向到省内乡镇卫生院就业。录取时面向全省生源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后,考生须与招生院校和定岗县级卫生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后,方可发放入学通知书。
三、报考定向西藏志愿需先填写申请表录取后需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
按照教育部(教民〔2005〕7号)文件规定,填报定向西藏志愿的考生应是应届高中毕业生(不限民族),需填写《贵州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定向西藏志愿考生申请表》,以备高校录取时参考。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其最低录取分数线按教育部和招生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已录取的定向西藏就业的考生须与西藏自治区人事厅、招生学校分别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已录取考生到学校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后,方可办理新生报到和注册手续。拒签《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者,学校将不予办理新生报到和注册手续,取消入学资格。
四、报考民汉双语预科生需先进行民族语言测试录取后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今年贵州民族大学、凯里学院、黔南民族师范学院三所院校招收能用民汉两种语言交流的少数民族预科生。黔南自治州、黔东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毕节市、铜仁市、镇宁自治县、关岭自治县、紫云自治县农村户籍,口语测试合格的少数民族考生,可填报民汉双语预科志愿。口语测试报名时间:2014年6月23日,测试时间:6月24日,报名、测试地点:贵州民族大学;考生可选择苗族、布依族、侗族、彝族、水族、瑶族6种民族语言中的一种报名测试。志愿填报在“民汉双语预科”栏目内,录取安排在第二批本科少数民族预科录取之前,录取时根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若生源不足,可在国家规定的降分幅度内从高分到低分投档。考生录取后需与省民委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方可办理入学手续。
五、报考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需先确认报考资格
凡报考贫困地区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6月24日至26日,持本人户籍、学籍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县级招生办办理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确认手续。凡不符合贫困地区户籍、学籍等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投档。报考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要求考生本人及其父或母在贵州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或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共71个县、市、区、特区,以下简称贫困地区)有常住户籍;考生本人高一至高三在我省贫困地区连续就读,并有我省贫困地区高中三年学籍(经省教育厅备案的宏志班考生除外)。
六、报考农村学生专项计划需先确认报考资格
今年贵州省八所本科院校(贵州师范大学、贵阳医学院、遵义医学院、贵阳中医学院、贵州财经大学、贵州民族大学、贵州师范学院、贵州理工学院)实施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凡符合我省今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在贵州省有常住农村户籍的考生均可报考,拟填报考生须在6月24日至26日,持本人户籍、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地县级招生办办理报考资格确认手续。
七、报考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贵阳医学院定向生,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凡填报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贵阳医学院定向志愿并被录取的考生,录取后要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八、报考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和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将政府订单培养生需签订协议书
今年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和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将招收政府订单培养生,其志愿填报在“提前批高职(专科)院校”志愿栏内。拟填报考生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到相关部门签订协议书,未签订协议的考生,不予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