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报考八类招生需签订协议或进行报考资格确认
目前,广大考生正在准备志愿填报,省招生考试院温馨提示广大考生,报考以下八类招生志愿需签订相关协议或先确认报考资格,有意报考的考生一定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办理相关手续,以免填报无效志愿而失去录取机会。
一、报考免费师范生需先签订《贵州省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或《定向就业协议书》
按照教育部规定,凡拟填报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志愿的考生,必须在2015年6月26日至6月28日到户籍所在市(州)教育局签订《贵州省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
今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贵阳学院和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将招收免费师范生。凡拟填报上述高校免费师范生志愿的考生,必须于2015年6月26日至6月28日到定向就业所在地教育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录取时,省招生考试院将根据免费师范生签约名单,并根据考生志愿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未签订协议的考生,不予投档。
二、报考免费医学定向生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贵州医科大学、遵义医学院、贵阳中医学院今年继续招收本科免费医学定向生,安排在提前批本科院校录取。根据国家及我省卫生部门定向就业要求,考生毕业后定向到我省乡镇卫生院就业。录取时面向全省生源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后,考生须与招生院校和定岗县级卫生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后,方可发放入学通知书。
三、报考定向西藏志愿需先填写申请表,录取后需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
按照教育部(教民〔2005〕7号)文件规定,填报定向西藏志愿的考生应是应届高中毕业生(不限民族),需填写《贵州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定向西藏志愿考生申请表》,以备高校录取时参考。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其最低录取分数线按教育部和招生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已录取的定向西藏就业的考生须与西藏自治区人事厅、招生学校分别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已录取考生到学校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后,方可办理新生报到和注册手续。拒签《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者,学校将不予办理新生报到和注册手续,取消入学资格。
四、报考西南民族大学彝文类专业,需先通过彝族语言测试
今年西南民族大学彝文类专业在我省招收15名考生,安排在提前批本科录取,全省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彝族语言口语测试成绩合格的彝族考生,均可填报。
五、报考民汉双语少数民族预科生需通过民族语言测试,录取后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今年,贵州民族大学、凯里学院、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四所院校招收能用民汉两种语言交流的少数民族预科生。黔南自治州、黔东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毕节市、铜仁市、镇宁自治县、关岭自治县、紫云自治县农村户籍,民族语言口语测试成绩合格的少数民族考生,可填报民汉双语预科志愿。志愿填报在“第二批本科民汉双语少数民族预科”栏目内,录取安排在第二批本科少数民族预科录取之前,录取时根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若生源不足,可在国家规定的降分幅度内从高分到低分投档。考生录取后需与省民委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方可办理入学手续。
六、报考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需先确认报考资格
凡报考贫困地区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户籍、学籍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县级招生办办理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确认手续。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不予投档。报考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要求考生本人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或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共71个县、市、区、特区,以下简称贫困地区)有连续三年以上户籍和高中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七、报考农村学生专项计划需先确认报考资格
今年我省八所本科院校(贵州师范大学、贵州医科大学、遵义医学院、贵阳中医学院、贵州财经大学、贵州民族大学、贵州师范学院、贵州理工学院)继续实施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考生本人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省(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遵义市红花岗区、汇川区除外)有连续三年以上农村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我省今年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报考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户籍、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地县级招生办办理报考资格确认手续。
八、报考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和贵州工程职业学院政府订单培养生需签订协议书
今年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和贵州工程职业学院将招收政府订单培养生,其志愿填报在“提前批高职(专科)院校”志愿栏内。拟填报考生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到相关部门签订协议书,未签订协议的考生,不予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