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2018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公告

2018-06-27

  2018年,5所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在广西计划招生849名,具体招生情况如下:中国人民公安大学36名(其中,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4名);中国刑事警察学院15名(其中,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3名);铁道警察学院37名(其中,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2名);南京森林警察学院61名(其中,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5名);广西警察学院700名。

  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公安专业的考生面试时间:7月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面试同时进行体检和体能测评;面试地点:广西警察学院长湖校区教学楼一楼(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长湖路6号;温馨提醒:乘坐1、12、16、20、37、45、52、76路公共汽车可到东葛长湖路口站下车后往长湖路北方向)。报考广西警察学院的考生请访问广西警察学院官方网站查询招生简章,了解面试情况。

  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公安专业的考生名单,由广西招生考试院向广西公安厅政治部提供。广西公安厅政治部根据考生志愿和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按照不低于招生计划1:3的比例,于6月28日、29日按考生在招生考试院预留的电话号码,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考生参加面试。考生接到通知后,须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准考证、高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寸免冠照彩色片3张、运动服、运动鞋、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用于填写面试表)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者,作放弃志愿处理。

  一、报考资格条件。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忠于祖国、忠于人民,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五)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公安工作;

  (六)高中毕业;

  (七)年龄为十六周岁以上、二十二周岁以下(1996年9月1日至200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八)思想政治素质好,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九)身体、心理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标准;

  (十)广西户籍和学籍。

  二、生源地确认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招生来源计划按照定向原则编制。每名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均须有明确的生源地。考生的生源地为其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志愿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由生源地省级公安机关组织的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

  三、体检的项目和标准

  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二)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三)视力:单侧裸眼视力4.8及以上。

  (四)色觉:无色盲、色弱。

  四、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

  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一)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二)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三)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四)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以上4个项目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五、招生录取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普通招生与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安排在提前批次同时投档。录取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执行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报考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治安学、禁毒学、警犬技术专业和铁道警察学院公安本科专业、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广西警察学院公安专业的考生,成绩需达到本科第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铁道警察学院(专科)公安专业的考生执行高职高专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考试院提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面试工作咨询电话为0771-2892055(董警官);铁道警察学院面试工作咨询电话为0771-2725748(陈警官);南京森林警察学院面试工作咨询电话为0771-2266299(黄警官);广西警察学院面试工作咨询电话为0771-5612367(杨警官)。本次招生,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机关纪委和广西警察学院纪委均设立举报电话(公安厅机关纪委举报电话:0771-2892640;广西警察学院纪委举报电话:0771-5612492),请在行政上班时间咨询。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