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13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11月25日结束

2012-11-15 来源:高考网

  考生户籍学籍仍有一定限制

  我区2013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含艺术、体育类考生)于11月中旬开始,11月25日结束。本次报考,我区仍将延续2012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政策。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日前下发了《关于做好2013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对普通高考报名各项事宜作了具体规定,考生可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gxeea.cn)查看。

  各类考生高考报名同步进行

  按照规定,申请报考普通高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考报名。2013年普通高考报名时间从2012年11月中旬开始,具体开始日期由各地级市招生考试院(办公室)根据本地情况安排,并向考生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其它特殊类型的单独招生,如保送生、特殊教育(残障生)、职教师资班、煤炭企业优秀青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等,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25日;退役士兵专升本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10日。逾期将不再办理普通高考报名手续。

  本次,除了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的考生外,中等职业学校2年级在校生也可申请报考2013年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但中等职业学校2年级在校生不能同时报名参加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考。

  曾作弊且被停考考生不得报名

  根据规定,以往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时按新修订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被认定为作弊,且被暂停参加2013年普通高考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报名。

  此外,普通高校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及报考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2年级在校生除外)、曾伪造身份违规报考各类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不符合我区普通高考报名资格政策者等,均不得参加报名。

  报名时须交验第二代身份证

  按照要求,本次报名时考生须交验户口簿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若考生尚未办理,报名站可根据考生交验的户口簿办理报名手续,而考生本人则须在2013年2月28日前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局办理第二代身份证。2013年普通高考,考生均须出示第二代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考试。

  考生须按时进行照顾资格审核

  根据有关规定,2013年普通高考,我区进一步规范考生照顾资格审核程序,需要申请加分、降分照顾的考生,必须在完成报名后,立即向户口所在地的县、市级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完成审批流程。如果考生未在2013年2月28日前向所在中学(或高考报名站)提供相关材料,将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加分、降分照顾资格的权利。

  外省迁入考生户籍学籍仍有限制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我区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人员在我区参加升学考试的规定正在征求意见和论证过程中,预计将于2012年年底出台,针对2014年(含)以后的考生实行。而对于文件出台、实行前的2013年普通高考,我区仍将延续自治区教育厅、公安厅《关于加强户口迁移人员普通高考报名和享受照顾政策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桂教考试〔2009〕5号)和《关于调整和补充户口迁移人员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规定的通知》(桂教考试〔2011〕6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我区高考报名的实际情况,按《关于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我区报名参加2013年普通高考的补充规定》严格审核外省(区、直辖市)户口迁入广西报名参加普通高考人员的报名资格。详细政策,考生及家长可向报名所在地的招生考试院(办公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