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高考已录取考生不得退档换录
根据规定,今年我区仍实行计算机远程异地网上录取,不组织集中式现场录取,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录取现场不为高校提供计算机设备和网络环境,不接待高校招生工作人员。
在录取工作中,同科类考生按以下规则排出位次:总分(总成绩 + 照顾分) → 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 → 语文科成绩 → 数学科成绩 → 综合科成绩 → 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试成绩)。即:同科类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分高者排在前面;如果总分相同,则按总成绩排序,总成绩高者排在前面;依次类推。按上述规则排在前面的考生为高位次考生,排在后面的考生为低位次考生。
投档时,顺序志愿投档模式的特点为“志愿优先、成绩排序”,即以同批次、同院校志愿的考生为 1 个投档序列,体现志愿优先的原则;同一批次中,第一志愿录退完毕后才投放第二志愿。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特点为“成绩优先、遵循志愿 ” ,即就同一科类整体而言,高位次考生优先获得投档机会;就考生个体而言,则依志愿顺序投档。
在录取过程中,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视计划完成情况决定相关批次是否进行征集志愿。如需征集志愿,其时间安排、征集计划数量等详细情况届时将通过广西招生考试网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此外,考生须特别注意,根据我区的录取规则,对本人填有志愿或经招生学校征得同意后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予退档换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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