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招生考试院提醒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如何辨真伪

2013-07-18 来源:高考网

  我区2013年部分本科批次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已经结束,有关高校正陆续开始向被录取的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一些不法分子常利用这个时机向考生寄送假录取通知书行骗,一些非普通高等教育形式的办学机构也常借此违规招生。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收到录取通知书后要首先注意甄别其真伪,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考生这段时间可能会遇到通过正规渠道查询到自己的档案状态无变化但却收到录取通知书、一名考生同时收到多所学校录取通知书、相应批次还未开始录取考生就收到录取通知书等情况。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录取通知书正规的寄发程序是: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在高等学校同批次录取工作结束后3天之内,将已备案录取考生的名册以特快专递方式寄送有关高校,学校收到录取名册后,根据名册填发录取通知书,再由邮政部门通过特快专递等给据邮件方式寄送录取通知书(不得采用平信或代领方式递送),寄送地址为考生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通知书上只盖招生院校印章,不加盖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录取专用章。本科批次中,对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本科层次录取的广西考生,除了寄发盖有高校公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之外,还会寄发一份盖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录取专用章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从考生通过正规渠道查询到录取信息,到录取通知书寄到考生手中,至少需要一周左右的时间,若考生在被录取的批次结束后一个月或临近开学仍未收到录取通知书,可打电话向录取学校咨询。

  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和考生信息确认表后,应先通过三个步骤确认录取通知书的真伪:

  一查录取真伪。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先通过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公布的三个正规渠道(拨打声讯热线、发送短信、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查询自己的录取信息,如查询到的信息与录取通知书一致(包括录取学校名称、专业和层次等),则该通知书是真实可信的,否则,就不是普通高校正式录取后的通知书。

  二查学校真伪。应查验录取通知书的寄出方是否为经教育部公布的、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学历教育资格的、当年在广西招生的高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招生院校、招生计划等有关信息已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向社会公布。经教育部批准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民办高校名单及招生计划,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也可查询。此外,这些学校的名单及其招生计划情况还可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或《2013年高考指南——招生计划篇》上查到。

  三查学籍真伪。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籍学历注册管理规定,新生入学后要和省级招生机构(在广西,指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进行信息核对,核对无误后,考生可在本校及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学籍注册网上查询自己是否已取得了学籍。未经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国家将不予以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毕业时也不能获得国家承认的普通高校毕业证书。

  若考生收到了假录取通知书,应注意保留证据,并立即向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报告,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协同公安部门坚决查处。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5337942、5337943。

  此外,每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期间,考生还有可能会收到成人高校录取通知书、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考班录取通知书、个别高校非学历教育的录取通知书等。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这三类录取通知书本身不是假的,而是由一些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形式的办学机构(如自学考试助考班、成人高考考前辅导班、网络教育学院、国际合作办学机构等)发出的文书。但目前进行的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考生若收到其他高等教育形式的录取通知书应当提高警惕,辨别发出机构获取考生信息的渠道和发放通知书的行为是否涉嫌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