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关于2014年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批第二次征集志愿的说明
一、征集志愿的学校范围。
本批次有缺额的学校和专业。
二、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对象。
(一)可填报国家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征集志愿的考生:具有我区34个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享受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待遇县(融安、融水、三江、龙胜、资源、隆安、马山、上林、田阳、德保、靖西、那坡、凌云、乐业、田林、西林、隆林、凤山、东兰、罗城、环江、巴马、都安、大化、忻城、宁明、龙州、天等、大新、田东、昭平、富川、金秀、合山)的户籍,且连续满6年;必须具有户籍所在县所辖高中高一到高三连续3年学籍(在户口所在地实际就读,并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高中毕业会考);必须符合当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二)可填报自治区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征集志愿的考生:具有我区50个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享受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待遇县、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融安、融水、三江、龙胜、资源、隆安、马山、上林、田阳、德保、靖西、那坡、凌云、乐业、田林、西林、隆林、凤山、东兰、罗城、环江、巴马、都安、大化、忻城、宁明、龙州、天等、大新、田东、昭平、富川、金秀、合山、蒙山、钟山、武宣、灌阳、天峨、博白、苍梧、藤县、桂平、兴业、上思、陆川、河池市金城江区、百色市右江区、贺州市八步区、南宁市邕宁区)的户籍,且连续满6年;必须具有户籍所在县所辖高中高一到高三连续3年学籍(在户口所在地实际就读,并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高中毕业会考);必须符合当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医科大学、广西民族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桂林理工大学等6所高校既有国贫专项计划又有区贫专项计划,在贫困专项计划批的专业计划中标明“地方农村专项计划”的为区贫专项计划,未标明的为国贫专项计划,考生应注意区别。
三、志愿设置。
本次征集志愿同样是平行志愿,设4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
四、征集志愿分数。
本次征集志愿不受文化成绩限制,所有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
征集志愿后,对线上生源仍不足的高校,经学校申请,可适当降分投档,降分幅度将根据学校意愿、考生志愿和缺额数量等情况确定,最大限度可执行我区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该批次第一次征集志愿时,已有山东师范大学、沈阳农业大学、济南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防灾科技学院、广西民族大学、广西师范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桂林理工大学等部分院校进行降分投档,以上院校再次征集志愿时,视生源情况和学校意愿决定,还有可能再次降分投档,降分幅度将根据学校意愿、考生志愿和缺额数量等情况确定。
五、征集志愿排序、投档规则不变。
六、本次填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16日10:00。
七、本次征集志愿与本科第一批征集志愿、独立学院提前批艺术类第二次征集志愿同时进行,征集结束后,投档顺序依次为:本科第一批征集志愿、贫困地区专项计划第二次征集志愿(本科第一批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独立学院提前批艺术类第二次征集志愿。
八、除“备注”栏特别说明以外,其他信息(院校代码、专业代码、专业名称、科类、学制、学费等)与广西招生考试院组编的《2014年普通高考指南招生计划篇》公布的信息相同。
九、本次征集志愿的计划缺额信息,在广西招生考试网(http://www.gxeea.cn )上的“通知公告”、“普通高考—招生信息”等栏目公布。
2014年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批第二次征集计划信息表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