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西首次试行高职高专注册入学

2014-08-18 来源: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对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我区着眼于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立交桥”,通过不断改革高职高专招生录取形式,进一步拓宽考生进入高职高专院校就读的渠道。2014年,我区在普通高考统考录取结束后,根据生源和高职高专院校计划完成情况,决定开展高职高专院校注册入学试点工作(以下简称注册入学),计划招生6950人。考生申报工作将于近日开始(具体时间安排由各校决定并向考生公布)。

  根据有关政策,区内民办高等职业院校(本科院校除外)和在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高职高专计划完成率较低的区内公办高职高专院校,经向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后,可开展注册入学试点工作。各校注册入学招生计划在高职高专统招结束后视原始计划完成情况确定,不得超过该校的未完成计划数。

  2014年,我区共有9所民办高职院校、3所公办院校参加注册入学试点工作,我校注册入学计划数为: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500人)。

  考生要参加注册入学,其2014年普通高考成绩总分(含照顾分)应达到100分(含)以上,且截至高职高专预科批次录取结束后仍未被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本人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2014年普通高考准考证和分数条,在各校规定时间内,前往学校设立的报名点现场申报。申报时,须向招生院校提供亲笔签名的申报书,并将准考证原件交由招生院校保管,待考生入学之后退还本人。一个考生只能申报一所学校。对提供虚假材料申报多所院校的考生,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取消其注册入学资格。

  在完成申报、资格审核、备案等工作后,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依据招生院校的备案考生名单进行审核,安排提档录取工作。9月20日起,考生可按照统考招生录取档案查询方式,通过声讯电话、网络查询、短信查询等三个渠道查询其注册入学录取状态(查询方式可查阅网址:http://218.65.214.160/)。

  注册入学是我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组成部分,通过注册入学方式取得入学资格的考生,其学籍性质及入学后待遇与统招考生一致。

  按照我区招生录取工作规定,招生院校对于因招生计划或专业无法满足不能录取的,应现场告知考生并退回其申报书,以便其申报其他院校;本校注册入学拟录考生达到计划数的,不能再接受考生申请,并及时在本校网站公告录满信息。严禁参加注册入学试点工作的招生院校向未经录取备案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严禁体制外招生,严禁招收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严禁生源买卖,严禁虚假宣传,严禁备案未提供考生亲笔签字申报书及准考证原件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