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普通高考报名工作11月上旬开始
报名条件、报名办法、资格审核等规定有变化
我区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于11月上旬开始。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日前下发了《关于做好我区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考生可自行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的“普通高考—政策文件、公告”栏目查阅。
不同类型考生须区分报名截止时间
我区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于2014年11月上旬开始,具体开始时间由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根据本地情况安排,并向考生公布。按照规定,申请参加2015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考报名。但由于考生类型不同,报名截止时间也有差异。
参加6月全国高考统考以及部分特殊类型单独招生的考生,包括保送生、特殊教育学生(残障生)、运动训练单招生、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学生、高水平运动员、职教师资班学生、煤炭企业优秀青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等,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17日;2014年退役的士兵参加全国统考、2013年和2014年退役的士兵参加专升本考试,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30日;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13日。逾期将不再办理普通高考报名手续。
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指出,“2015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2014年底出台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目前新的指导意见尚未出台,我区将按现行规定,保留体育竞赛优胜者统一测试加分照顾政策,若教育部随后出台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艺术特长生资格测试由各相关高校按规定组织。相关考生应及时了解报考信息,按时报名;若教育部届时取消了相关照顾政策,则应及时调整思想,认真备战高考。
报名条件进一步细化
与上年相比,我区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细化表现在两个方面:在户籍要求上,进一步明确符合其他报名条件的“广西考生”应当是“出生后户口首次登记在我区,且高考报名时户口仍在我区的考生”。在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报名条件上,进一步明确高考报名截止日前取得中职学校毕业证的考生、区内中职应届毕业生、区内中职2年级在校生等三类考生可申请报考2015年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中等职业学校2年级在校生不能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区外中职应届毕业生不能参加对口招生,但如果其符合我区普通高考统考报名条件,则可报名参加高考统考。
此外,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移人员在我区参加普通高考的报名政策不变,仍执行此前出台的有关规定,考生可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查阅文件,或向报名所在地的招生考试机构咨询,对照自身情况,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并携带规定材料前往报名站办理手续。
考生均须采集指纹和二代身份证信息
为倡导诚信考试,加强考场管理,防范打击替考、伪造身份等违规行为,我区2015年将全面实施普通高考身份验证机制,在各科考试开始时,工作人员会使用专用设备,核对考生的指纹和二代身份证信息。为此,我区进一步规范考生指纹和二代身份证信息采集流程,要求所有报名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必须在报名期间到各高考报名站,采集二代居民身份证芯片所含信息和指纹信息(在公安部门办理二代身份证已采集过指纹的考生,也需再次采集)。对于残疾考生,将视其实际情况进行采集;尚未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考生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无法正常读取的,须由报名站两名以上工作人员核对并手工录入信息,同时,考生应立即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或更换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15年3月13日前将新办理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交报名站再次采集信息。
被录取考生的指纹信息还有可能用于新生入学身份验证。
贫困专项资格审核在报名时进行
往年,我区是在国家和自治区下达贫困地区招生计划后,才组织开展贫困地区专项资格审核工作,时间相对较紧。2015年,为了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及中学重复工作,同时确保资格审核工作留有充裕时间,我区将贫困地区专项计划的资格审核工作提前至普通高考报名时进行。
2015年,我区仍实行国家贫困地区专项计划、自治区贫困地区专项计划、面向农村学生的自主招生等三类贫困地区专项招生计划,国贫和区贫计划的招生条件、资格审核方式及流程与往年相比无异(面向农村学生自主招生的有关报名政策由各招生院校确定)。各高考报名站将根据考生的户口所在地,对我区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涉及的50个县(市)考生的户籍和学籍进行主动审核。各有关县招生办将在考生所在中学(或高考报名站)对审核合格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国家推行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是为了加大对贫困地区教育扶助的力度,提高贫困地区的发展能力,增加落后地区学生享受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机会。根据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目前实施贫困地区专项计划的院校主要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或地方“211工程”学校,该计划单列批次录取,减小了我区符合报考条件的贫困考生竞争压力,增大了录取机会。往年,该批次院校的录取分数一般低于其在本科其他批次的录取分数,许多贫困学子因此获益。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提醒贫困地区考生,应及时了解报考信息,主动、按时到各级各相关部门办理资格审核手续,同时及时查询本人是否获得报读贫困地区专项计划的资格,以便在招生录取时正确、合理填报志愿。
加分降分政策进一步规范
我区2015年的加分、降分照顾政策基本延续2014年的有关规定,主要在两个方面有变化:对符合我区2015年普高报名条件,但户口未迁入我区的外来人员〔持有我区有效期内的经我区地级市(含)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公安部门颁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即人才居住证)的除外〕,属于少数民族的,总分降低5分。对比上年,2015年对该照顾政策进行了简化,即不论该政策相关考生属于哪个少数民族,一律只降5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思县享受边境县待遇的批复》,我区“享受边境县待遇县”新增了上思县。从2015年起,上思县考生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可享受倾斜政策,在依规享受民族性降分照顾政策的基础上,还可再降低10分(但按教育部规定,考生享受照顾的总分值均不得超过20分)。
按照规定,需要申请加分、降分照顾的考生,必须在完成报名后,立即领取相应的考生登记表,向户口所在地的县、市级有关部门提出资格审核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后,考生须在2015年3月13日前将证明材料提交各高考报名站。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视为自动放弃加分、降分照顾资格,逾期不再办理。
考生同样可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查阅现行的加分、降分照顾政策及报名时需要交验的材料。在录取工作开始之前,如教育部另有关于加分、降分照顾政策的新规定,则按教育部的新规定执行,届时广西招生考试网也将及时公布相关信息。
资格审核责任须严格落实
2015年,我区进一步规范各类资格审核流程,严格落实资格审核部门的责任,明确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各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各高考报名站的工作人员,在对外省迁入人员、申请加分降分照顾政策考生、参加贫困地区专项计划考生进行资格审核时,必须增强责任意识,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服务水平,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审核考生提交的材料,避免出现审核不严、审核出错、审核造假等现象,同时要切实落实公示要求,确保资格审核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